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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四章 天生的冤种
    在上层的修仙世界里,凡事都讲究个出身。
    因为要修真,那么就需要好的修仙资源,而资源更是离不开强势的家族或者有一定地位的师傅作为后盾。
    如果二者兼得,好吧,你可以上天了,更为直白的来说, 就是所谓的平步青云。
    普通的修真之辈,是难于上青天,而你呢?
    那是被人抬着上天,在摸鱼泡姐妹的闲暇之余,便已经是千万人之上了。
    当然,也得有一个前提, 那就是情商, 资质次之。
    不然像陆家的大少爷那样的,其实还是个废物!
    因为他的情商过于的低,不单是耽误了自己,还给他们老陆家的匾额上摸了粪。
    可也有人说了,资质才是最重要的,但在蛤蟆所在的这个世界里,一切皆能改变。
    虽然说资质可以归位与生俱来的一种东西,但在无所不能的修真世界里头,确实还是可以改变的。
    不过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开头所要强调的出身。
    如果你只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寻常百姓,好吧,平步青云的登天而上,可以实话告诉你,就是一场自我陶醉的美梦。
    但要是在一个修真大家,或者有一位了不得的师尊做靠山。
    那他娘的,就俩字,幸福!
    什么资质不行?那就天地灵材来补,什么洗涤经脉, 抽髓重塑, 只有你不敢想, 没有这些大能人干不出来的。
    这也是为什么慕容嫣然挤破头,也想要往上层修真社会里厮混的原因所在。
    而眼下,咱们的吴越大冤种,此刻就拎条小板凳,半蹲半坐的缩在一个极其不起眼的旮旯角落。
    他的身前,除了他自己以外,虽然说还是有几位和他相同待遇的,但是往殿内的深处看,无不是雕花镶金的高凳大椅,那上头坐的,皆是咱们所说的“人中龙凤!”
    也就是会投胎,而生的好的那些个俊男靓女。
    但是你也别眼气,谁让你天生倒霉蛋呢?
    人家能坐在那,全凭本事,什么本事,会投胎的本事!
    并且说一句大部分人不爱听的话,有时候真心别计较这个, 因为这幸运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对此宋大蛤蟆那是早就看开了。
    尤其在有过一个前世以后, 更是理解了个通透。
    都说白手起家才是真本事,可你有没有想过, 人家凭什么白手起家?
    又凭什么就能干成了呢?
    其实也是一种幸运,只不过这个幸运或许会来的晚一些而已,就看你到底有没有这个命!
    更别在那较劲的说什么吃苦耐劳,而这在蛤蟆看来,那只是成功的基础,关键还是要看幸运值的。
    比如当下的吴越,瞅他缩头缩脑的鳖孙相,要是没有蛤蟆的加持,就他这颗榆木脑袋上要是能够开朵富贵花,蛤蟆当场就能吃自己的屎。
    属实就没见过这么点背还不怨社会的人。
    人家拼命的完成宗门任务,在日积月累之下,不能说是从此翻身把歌唱,但也总能换来一个不错的宗门工作。
    轮到他呢?
    宋大蛤蟆原本设想是杀出了一定的声名以后,必然会引得高层的注意,接着便是青睐有加的安排个好的工作。
    哪曾想这倒霉催的,居然给弄进战队里来了。
    那什么又是战队呢?
    说到这个词,却是一个极具特殊的身份,用一句话概括就是,非常时期的非常队伍。
    有人能凭它作为支板,一下子鲤鱼跃龙门般的一飞冲天,而有人也能凭它作为钥匙,打开通往地府的大门,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见了阎王。
    也只有在极寒仙宫极具特殊的时期,才会组建的一支杀戮队伍。
    保家卫宗,那是基本业务,也会干一些平常见不得人的勾当。
    如今圣灵血祭正闹的不可开交,听说都打进了人族所在的梵天圣域的里头,这就好比冲开堤坝的洪水,一泻千里。
    更别说巨魔复苏的消息已然传遍了大江南北,再有极冰荒野正在发生的那档子事儿,所以衡量之下,为了未雨绸缪,这极寒仙宫便重启了战队计划。
    是要纠集宫中能征善战的家伙们,汇聚门中资源,亲手打造出一支可以杀人放火,背后捅刀子的敢死之士。
    可为什么如此的队伍里,也会有门阀子弟呢?
    说的再白一点,那就是宫中的资源,不占白不占,至于冲锋陷阵的排头兵,自然会有像吴越这样的倒霉蛋,在前抛头颅洒热血的大冤种在前头顶着。
    任务成了,功劳大家分,任务不成,那也有背锅的不是?
    所以当蛤蟆得知吴越进了这样一个组织,而不是岳中麟那个所谓的“研究所”的时候,好悬没气吐血了。
    心想丫咋这么背呢?
    眼瞅着杀出了个声名,居然沦落至此,这吴越的霉头咋就如此的冲呢?
    但事已成定局,又没有可以逆天改命的药,蛤蟆的一对鱼泡眼一瞪,三条腿再一蹬,娘希,杂家认了!
    就算是在这么一个要刀头舔血的地方,宋钰还就不信了,凭他那杀人不眨眼,专门背后捅刀子的缺德劲儿,还杀不出一条血路来?
    真要是到了那个时候,他宋钰认栽!
    于是就在极寒仙宫的正殿之内,一场别具一格的动员大会,就此开场。
    训话的,以云逸真人为首在那唾沫星子横飞的滔滔不绝。
    一旁还有一位,轻妆淡雅,一身紫金袍,一穿到底的少妇女修。
    那体态在那紫金袍的衬托之下,婀娜多姿不说,并且还凹凸有致。
    淡然的目光里,偶尔透露出一股说不出的出尘之气,只一眼,便能让人印象深刻的心起涟漪。
    甚至已经有不少的年轻男修,一个劲儿的往她那里时不时的就偷瞄几眼。
    这其中自然少不了吴越,虽然他在旮旯角落里窝窝囊囊的缩着,但架不住蛤蟆想看。
    其实他的内心里已经怕的要死,不是因为这女的不好看,也不是因为他那天生就胆小的性格,属实是这位啊,咱们可是真的见过,并且还格外“亲密”的接触过。
    要问是谁,正是当时上过闫木生身的那个山主!
    “我去个球,这真人可比符箓显化的替身要好,那俩大灯,可真是圆鼓鼓的,就是这他妹的是个狠人!”
    蛤蟆一边在吴越的脑海里小声的嘀咕着,一边又寻思着,当初的替身宝符,怕是没有和本体直接相连的功能,要不然的话,这都多少天了,也不见这娘们寻吴越的晦气。
    他正想着呢,那边总算废话说完了的云逸真人,这时候才有了实质性的举措,只听他道:“接下来开始分组,听到名字的,就站到会场的中间!”
    众人齐齐的应了一声以后,一位面白如玉的美男子,这时候却是拿着一枚可以空间折射的玉简而走了出来。
    一见此人,蛤蟆便好气没有的白眼一翻道:“杂家早晚让你开一朵大菊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