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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多元化的团队
    要么流芳百世,要么遗臭万年。这是一句很多人根本不敢去想象的话,而曹团长就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大声的咆哮了出来,他是那么的用力,脖子上的青筋都尽数跳了起来!
    只有嚣张到狂妄的人,才会吼出这样的话,才会这样大放厥词。一个不过千人编制的皇家劫掠团,有什么资格去叫嚣让世人都闻风丧胆。但是曹团长那仿佛在燃烧的双眼在这一刻彻底的印入了在场所有人的心中,都是热血的年轻人,都是燃烧着疯狂梦想的男子汉,没有谁不喜欢这样的年少轻狂!
    “要么就流芳百世!要么就遗臭万年!”回应曹团长的是一大片山崩海啸一般的怒吼!治安大队的每一个成员都把自己的胸口擂得震天响。
    他们都是曹团长最忠实的拥趸,最坚定的追随者,哪怕要跟着一起去冥界都不会皱皱眉头,更何况还是干劫掠团这样听上去就颇有意思的行业。
    那些刚刚摆脱奴隶之身的比特斗士也全是一根筋,他们吼得甚至比治安大队的人*顶*点*小说都还要卖力,一个个脸色涨红得如同打了鸡血。
    就连两个小秘书都把自己高耸弹性十足的胸脯拍得一颤一颤的,两张俏脸也是血一样的颜色。老板这一身戎装的形象实在是太帅了,那个大背头都因此有了飒爽的感觉,罗韩的一双宝石般的眼睛里面闪烁的全是小星星。在她看来,老板这一刻甚至不比风靡万千的莱昂纳多大人逊色分毫,甚至于莱昂纳多大人还没有这种激情的时刻。
    伊莉莎雪白的俏脸上虽然一片血红,但是她的眼神明显有着不同于常的闪烁。老板“荣升”劫掠团的这个消息,昨晚上她就已经从自己父亲的嘴里得到了消息。伊莉莎并不怀疑这个随时都有鬼点子的老板带着一大帮暴徒搞得风生水起的,她只是在黯然神伤。因为克洛泽大公说得很清楚了,当曹团长带队奔赴流亡之域那一天来到的时候,伊莉莎就不会再是曹老板的贴身小秘书了。等待她的。将会是斯里兰卡军事学院更高程度的熏陶和深造。
    劫掠团,和伊莉莎是无缘的,这是身为纯血贵族的一个悲哀,也是身为大名鼎鼎的克洛泽大公掌上明珠的无奈。从小伊莉莎就被教育要有时刻为家族利益和种族利益付出一切的觉悟,这些东西在她的小脑袋瓜子里面已经根深蒂固,挥之不去了。即将作为劫掠团团长远走的老板,也会渐渐的远离她的世界,用克洛泽大公冰冷理智的话来说,他们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一个纯血贵族和一个劫掠团团长,永远不可能是一路人。
    伊莉莎想要和劫掠团一起出发。只有一种情况下才可能发生,那就是克洛泽大公一夜之间猝死。这同样是克洛泽大公说的,说这话的时候,克洛泽大公的脸色也并不怎么好看。
    在曹团长离开皇宫之后,克洛泽还被国王陛下拉着狂灌了一通。克洛泽大公对于国王陛下的看法非常赞同,曹团长是属于那种,他站在你这边会让你欢天喜地,站到你对立边则会让你深恶痛绝的人。而和这种人之间的关系,就现在看来不宜走得太近。也不宜太过疏远,以一个平常心对待就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克洛泽已经敏锐的发现了自己宝贝女儿一些反常的变化,在以往父女之间的话题当中,两人更多的是谈天说地。小丫头说着诸多感兴趣的新鲜事物。和蔼得没有一点架子的父亲含笑听着,不时的点点头以高人的角度说上那么两句。而现在,小丫头的话题越来越多的都是老板长老板短的,说着说着还会霞飞双颊。若是这么明显的表现都看不出来的话,那克洛泽就不是克洛泽了。
    这是一个非常不好的发现,对帝国纯血贵族的各种条条框框有极深认识的克洛泽当即就决定一定要把这种他不愿意见到的状态扼杀在摇篮当中。如果说之前克洛泽莫名的纵容是因为曹团长一直都在他眼皮子下面。他能够随时控制得住,再加上对于曹团长比较欣赏的话。那么现在他的坚决态度也同样的难以动摇,曹团长已经今非昔比,是一个即将背上万千骂名的劫掠团匪首,而且也不会继续在他的眼皮子下面成长。一旦他的宝贝女儿和这样一个人物走远的话,克洛泽再想把两人之间的关系给控制住就不那么容易了。
    可是克洛泽大公似乎是忽略了一点,男女之间的感情和处理政事或者梳理人际关系都大相径庭。尤其是年轻男女之间的关系,那是无比微妙而且敏感的,若真是那么好控制,那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也不会有各种痴缠虐恋。作为男人,克洛泽大公绝大对数时候都是非常的冷静而且理智,而他的宝贝女儿伊莉莎缺正值豆蔻之年,这个年龄阶段的女孩子,对于男女之间的感情有着近乎疯狂的执念,这是不收人控制的。
    而在这样喧闹狂热的氛围当中,伊莉莎不同寻常的表现并没有被人注意到。近在咫尺的曹老板后脑勺上没有眼睛,自然更加不会知晓身后玉人的微妙变化,还在狂野的擂动着自己的胸口。彼此之间的时间,仿佛已经只剩下了最后的十天。
    作为一个纯血贵族,接受了无数高层次的教育,伊莉莎知道那些骑士小说当中的私奔剧情是不适合自己的。而老板这种狂野的男人,似乎也不像是那些感情细腻敏感的白马骑士。伊莉莎悄悄揉了揉自己发红的眼圈,昨天一夜她都没睡好,早上老早赶过来,就是为了抓紧时间和这个大背头相处一下。而大背头却是装出了一脸深沉,在她面前有意无意拨弄自己胸前的两排荣誉勋章,时而悲天悯人的叹息,时而又感慨万千的苦笑,伊莉莎真是哭笑不得,这个榆木疙瘩……
    森林狼战士们已经兽血沸腾了,曹团长的话对于他们来说太有诱惑力了。只要曾经身为一个正直的军人,那么终此一生,血液当中那属于军人的因子都会流淌不停。在他们被夜舞军团出名,每个人乖乖的交回了自己的弯刀和相伴多年的坐骑俯首认罪那一刻起,他们甚至以为自己这辈子已经不再可能拥有这份荣誉了,戎马生涯也已经远在天边了。
    就是在这样的时候,一个仔细想来甚至有点狂放不羁的治安大队长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而且还给了他们一个重新拿起战刀跨上坐骑的理由。劫掠团的性质是不那么光荣,这个没有人能够否认。但是同样无法否认的是,劫掠团的战士也是战士,也是帝国的军人。如果说夜舞军团是站在帝国光辉一面的英雄,那么劫掠团又何尝不能看做是潜藏在帝国阴暗面下面涌动的豪杰?
    只要他们的屠刀不是指向自己的同胞,他们的铁蹄不是碾碎自己的亲人,那这一切都不是阻挡他们回归军人身份的理由。事实上,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什么能比这样的事更能诱惑他们了。曹团长也已经说得够清楚了,劫掠团的首要任务就是剿匪,是去屠杀那些曾经夺走过这些战士战友生命的恶徒。而劫掠团虽然不被世俗人所认同,但是通过治安大队的人的诉说,森林狼战士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个团长大人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或许他的性格比较狂放,或许他对敌人是有点过分的残忍,可他也是一个热血的男人。
    就这些种种,就足够他们加入这支即将成立的队伍去贡献自己的狂热了。说对坑害他们的人没有怨言那是假的,他们再服从命令同样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而被阴险小人施加于身的耻辱,现在有了一个雪耻的机会。无论是什么样的道路,只要能够达成这个雪耻的目的,哪怕只有一线希望被人所认可接受,那都值得他们用生命去拼搏。
    毕竟,他们本来就已经接到了冥神哈迪斯邀请函的人,哪怕多活一天,都是赚了,还有什么放不下?
    “此处吃亏,彼处胜利,东方不亮西方亮,黑了南方有北方,我们总有道路。当不成编制公务员,混个个体户也不赖。”艾弗森已经把老板经典语录搬出来套用了。
    “同志们!准备好祸害那些强盗了吗?准备好扬名立万了吗?”曹团长高举双手,似乎他已经看到了光明的未来。
    “老板,我们之前没当过强盗。没打劫过,这买卖我们好像有点不专业啊!”梦想着成为光荣的双足飞龙骑士的巴克利一脸的忸怩,这货已经忘了治安大队那就是斯里兰卡的九街匪帮,他的话同样有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的嫌疑。
    “打劫都不会,你是看骑士小说长大的吗?我们好歹也是帝国正规的军人,堂堂比蒙兽人的骄傲,连几个毛贼强盗都洗劫不了,不害臊吗?要真那样,你就不用混了,第一时间老子就代表兄弟们把你这个肥厮给专政了!”曹团长斜睨了巴克利一眼,骂骂咧咧的吼道。
    巴克利讪讪的笑了笑,高举双手表示自己完全没有意见。一转眼,巴克利脸上的横肉已经开始跳动了起来,显然已经在寻思如何去摧残流亡之域的那些强盗了。
    两个小秘书清点了一下人数,劫掠团初期的人员有巨林野猪好汉三十条,比特斗士一百人,虎人勇士四十三名,连同新近强势加盟的六十个森林狼战士,人数已经达到了二百三十三人。
    这已经算是非常强悍的一支小部队了,起码曹团长是这样看的,这些可都是术业有专攻的比蒙强战种族的成员,不是普通的小流氓混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