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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泥螺幽地
    皮尔斯已经说了自己是赛尔提克人,从他的行头上来看,他的确没有说谎。而且他还不是一个普通的赛尔提克人,极有可能是赛尔提克赫赫有名的绿甲雄师当中的高层人物啊!
    为什么会是高层?一个八阶的亚圣高手,难道会是绿甲雄师的伙夫吗?泛美大陆哪个军队能这么叼?而且就皮尔斯这把剑,少说也有几百斤的重量,研究过大陆那些王牌劲旅的曹团长也不是没有知识底蕴的人。
    哪怕就是绿甲雄师的成员,也不是每个人都穿着清一色绿幻银打造的全身重甲。之所以绿幻银是“珍稀”的魔法金属,就是因为其产量并不高。耗费这么多绿幻银锻造出这样一把重剑,也绝不可能是给大头伙夫用来切肉的。在军队当中,使用的武器属于什么层次,几乎也就是标志着这个人的身份高低。在泛美大陆,这个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
    皮尔斯的身份越来越让曹团长好奇了,不过曹团长表面上却是不动声色。如果真的有不同寻常的情况,也不应该现在就表现出来,万一打草惊蛇了怎么办?虽然年纪不大,但是曹团长学东西却挺快,深知放长线才能钓大鱼。
    “就算是刀剑相见,你也打不过我的。”曹团长摇了摇头,云淡风气的一笑,颇有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高手风范。
    “那可未必。”皮尔斯厚着脸皮,一脸的笃定。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曹团长虽然赢得光明正大,但是皮尔斯却输得并不甘心。他甚至无视了劫掠团众人的目光,有种要一条路走到黑的架势。
    “你个傻鸟,难道没看见老子刚才穿的是祭司袍吗?你的造诣在剑上面,但是老子的造诣可是在神曲上面!有哪个祭司不是把神曲当压箱底的本事?刚才没用那是给你留点面子。你有斗气显摆难道老子不能用神曲搞定你?老子要是用神曲虐你,你早跪在地上找牙了。”曹团长翻了翻白眼。
    在皮尔斯看来。这大背头还真不要脸。这货怎么看都像是一个暴力分子而不是一个祭司,而且皮尔斯也认得出那是一件游历祭司袍。游历祭司能放什么神曲?难道靠祝福光环虐人?皮尔斯甚至感觉不到曹团长体内有元素力量的波动。而且哪个祭司敢在一个八阶剑宗面前吟唱神曲?一句歌词没唱完就足够捅他几十剑了。
    皮尔斯一脸鄙夷摆明了不相信,但是碍于自己已经输了一场,也不好公然叫嚣。皮尔斯敢这么表态,也是看刚才曹团长打到那个份上都没有用出自主狂化才有勇气的,皮尔斯觉得曹团长应该是没掌握这项技能。
    曹团长也懒得解释,直接对着六大散人使了个眼色。六大散人会意的点了点头,不多时,穿着黄马褂的旺财就被巴克利揪着顶花皮丢到了一边的空地上。刚才旺财在老板和人对决的时候都窝在货车上睡觉,没有起来加油助威。所以现在报应来了。它很荣幸的要成为曹团长的神曲实验体了。
    “这是双足飞龙?”皮尔斯看到被摘掉了顶戴花翎的旺财,有点不敢置信的问道。
    皮尔斯倒是很有眼力,在得到了肯定的答复之后,他差点没咬到自己舌头。皮尔斯有点后悔自己的倔强了,这个劫掠团哪里是能够用常理去揣度的?连超阶魔兽都被这些家伙当狗一样的养,真心不知道还有什么是他们做不出来的。
    更让皮尔斯吃惊的还在后面,曹团长雪茄都没离开嘴巴,挥着手唰唰唰就是几道神曲光环刷到了旺财身上。旺财顿时装死倒在了地上,哄大家伙高兴了一把。旺财全身上下都闪动着五颜六色的光晕。而皮尔斯的剑也直接滑落到了地上。
    瞬默发神曲!这个大背头还真是个神曲造诣恐怖到了这种程度的超级祭司?皮尔斯震惊了,他顿时觉得曹团长没有吹牛了,曹团长放神曲完全不需要丝毫缓冲时间。而且皮尔斯也是识货之人,可以轻易的判断出曹团长甚至能够放出六阶荣耀祭司的神曲。瞬默发如此多神曲的祭司。皮尔斯还是头一次听说,他看着曹团长的眼神都已经变了。
    “老子要是把这些负面神曲给你爽一把都够你喝一壶了,还跟我嘴硬?难道老子不会狂化吗?老子要是二度狂化,你只能哭!”曹团长一脸冷笑的盯着皮尔斯。像是教育小孩一样道:“想清楚再告诉我,还来吗?”
    这次,皮尔斯默然的摇了摇头。彻底死心了。和正常人有法打,和这种变.态猛人却是没办法打的。能够把武技和元素力量都修炼到皮尔斯看不出来的程度,皮尔斯只能说这大背头确确实实超过自己太多了,不然不可能像谜一样,几乎无法去猜测。
    能剩下的,也只有喟然长叹。对方还没有狂化就已经生猛得不像样了,若真是进入狂化状态那还得了?这样的情况,想不服都不行。
    曹团长还真没吹牛,他没领悟自主狂化是事实,但是他有独领的兽血狂化。神曲狂化加兽血狂化,那可是八倍增幅,比起自主狂化加神曲狂化的六倍增幅都还要更加狂野。那才是曹团长真正压箱底的究极形态,用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来形容都不为过。只需要一拳就可以把皮尔斯轰飞,完全以压倒性的力量让皮尔斯泪如雨下。
    皮尔斯觉得今天的经过太离奇了,他一开始也不觉得这个大背头会是比蒙帝国的大角色,而偏偏大背头却强得离谱。个人武力可以勇冠三军,神曲造诣可以燃烧万众,这样的人真是吃饱了撑的,在比蒙帝国哪里不能混得风生水起,跑来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干什么劫掠团啊?皮尔斯觉得父神在跟自己开玩笑。
    愿赌就的服输,皮尔斯没有多话,亲自带队把劫掠团的人请进了村子。这不是皮尔斯不关心这个兔人部落,而是他很明白现实的情况。为什么皮尔斯接受了曹团长的赌斗?不但是因为皮尔斯对自己的实力有自信,同样也是在从侧面上考察这股悍匪的实力。
    劫掠团的成员们皮尔斯已经见到了,一个个装备精良还全都是比蒙强力主战种族的成员。这样的队伍,哪怕只有三百多人。其战斗力也不是流亡之域一般的流寇组织可以媲美的。如果单纯只是这三百劫掠团悍匪,依靠近一年时间打造出来的堡垒,皮尔斯也有信心能够把这三百悍匪给击退。毕竟兔人部落里面还有着他这样一个超级高手的坐镇,在这种小规模的战斗当中,一个亚圣级别的高手可以说有着绝对性的统治力。别说三百悍匪,就算在多上三倍皮尔斯都能有信心把他们击退。
    而通过和曹团长的赌斗,皮尔斯知道了这一次来的家伙不是那么容易打发的。自己确实够强悍,但是曹团长更强悍,对于战胜他们皮尔斯都没有什么信心。村子里还有不少的老弱妇孺,能够踏上战场的兔人并不多。也和劫掠团的人没法比,而曹团长的存在,也足以在顶尖战力上匹配,皮尔斯根本发挥不了太大的作用。
    最关键的一点,是经过和曹团长的接触之后,皮尔斯发现曹团长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穷凶极恶,不然刚才他完全可以下杀手。把皮尔斯给干掉了,直接一路杀进村子里都不是什么难事。而哪怕是曹团长赢了,也没有咄咄逼人。还是客客气气的表示他只是觉得这个地方非常适合用来当营地。如果村民们愿意和劫掠团混居的话,他不介意交点房租。如果谈不拢,他在周围其他地方选一个地方当营地也不是不可以。
    就这些原因,皮尔斯觉得自己找不到不兑现自己诺言的任何理由。劫掠团也并没有威胁到任何一个兔族村民。从曹团长望向兔族人的眼神中,皮尔斯甚至能够发现一丝温柔。如果这都是装出来的,皮尔斯只能说是这个大背头演技已经到了一个出神入化的程度。
    而且在把劫掠团的人带进村子里之后,皮尔斯觉得自己还有点高兴。因为曹团长从走进村子的那一刻开始。就一直在对这村子里面布局赞不绝口。任何细节,在曹团长眼神掠过之后都能第一时间被发现其构思和优势。
    这村子都是皮尔斯指导兔人们建设起来的,可以说是倾注了皮尔斯不少的心血。曹团长能够慧眼识珠。这多少也让皮尔斯有了几分知己的感觉。人都是需要欣赏的,皮尔斯也同样不例外。起码曹团长这眼光,就值得皮尔斯高看两眼。
    曹团长的赞扬完全是真心实意的,这个不过一千来人的村子虽然算不上大,但是却规划得错落有致,阡陌分明。用泥螺河边特有的红泥白石构造出来的兔人房屋也都显得非常精致,颇有点世外桃源的意境,这地方的名字也挺不错,叫泥螺幽地。
    看到了劫掠团的三百悍匪那仿佛遮掉了半边天的浩荡大队,不少村民们也聚在一边指指点点。虽然眼神中多少有点惊慌,但是看到他们是被皮尔斯大人请进来的,倒也没把他们吓到。一些长着兔牙的可爱小鬼头胆子还挺大的,看着这些巨人走进来,这些小家伙还跟在他们屁股后面转来转去。劫掠团的糙汉们也是不介怀的和这些小毛头疯来疯去,逗得他们不时发出一串清脆的笑声。这几乎是走进了画卷一般的感觉,就连这些悍匪都变得细腻温柔了。
    这一块还算是非常宽阔的泥螺河冲积平原被开发得相当得好,村子里面甚至还兴修了不少极为精细的水利工程,把泥螺河水引到了村子的各个角落。以至于在这村子里到处都可以看到兔族人栽种的萝卜田,同样是方方正正的。
    这是兔族人的一大特色,他们对于萝卜这种植物的喜好,就如同曹团长对于烟酒的痴迷一样,是不可割舍的。兔族人定居的地方,一定有萝卜田,栽种不出萝卜的地方,绝对不会让兔族人停下脚步,这头也是一个比蒙兽人都知道的定律。
    而且走进村子里,才发现这些兔族人不但有自己的庄稼,还有自己的畜牧业,他们放牧的兔子也到处活蹦乱跳的,见到生人都不怎么惊慌,罗韩甚至抱起了一只跳到脚边的大白兔,高兴得眉开眼笑的。
    流亡之域也有这样安居乐业的地方,这也算是一大意料之外的发现了。但曹团长也知道,在这片大地上,这样安安乐乐的地方并不会太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