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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凯莎
    “好的,等烟雾消失就下去。”混混老大一边说着,一边往后退了一点。
    是的,他在街区混了这么久,该招惹的不该招惹的人,他都招惹过。
    能存活下来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谨慎,能苟。
    炼金术师这么危险的人,他敢去亲自查看?
    不存在的。
    死了如何,没死又如何,等浓烟散去,不就有答案了。
    “你先在下面待着,我们在上面埋伏,如果他跑了,在上面方便看他的逃跑路线……”他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他妈的……早晚有一天背刺了你!”手腕受伤的小混混,看到老大这般模样,偷偷的攥紧了怀里的匕首,心中愤愤不平。
    ……
    一群混混还在埋伏郑森林,但他早已经离开了此地。
    然后准备报复了。
    所谓的“小本本”精神,就是公平精神。
    你要杀我,我就可以杀你,你劫掠了我,我就可以劫你。
    现在杀人,他不能干,但是劫财还是可以的。
    在街道上顺着混混头目的气味一通寻找,郑森林最终在一个小巷子尽头,找到了一个外表破旧里面宽敞的民房。
    他打碎窗子闯进去,里面空无一人,应该是都出去埋伏他了。
    毕竟抢劫“炼金术师”,是非常危险的工作,全员出动无可厚非。
    “嗯……”循着味道在屋里一番搜寻之后,郑森林先是找到了几个金币。
    黄金产生于超新星爆炸,在宇宙中也属于较为稀有的金属。
    也同样因为这个原因,很多星球都会有少量黄金。
    而且由于这种金属软硬适中,又不会腐蚀,好保存,方便传承等多种优点集于一身,被文明星球的人拿来当一般等价物也是情理之中。
    “太少了。”一共就找到了两枚金币,这不是打家劫舍的混混应该拥有的财富。
    敲了敲地面之后,超感触摸让郑森林感受到了里面埋藏的东西。
    双手掘开岩石地面,他找到了个保险柜,撕开保护,在里面发现了一些紫色炼金石,和不少的金币。
    “这就对了。”把这混混们一生的积累一次性全部拿走,这伤害足以致命。
    拿着钱,郑森林随后来到了一处市场。
    一个地球曾经有过,但现代社会,明面上已经彻底消亡的去处——奴隶市场。
    这里的人很能生育,人命不值钱,孤儿院,和奴隶市场都是非常常见的。
    刚才郑森林一路走来,见过了很多这种市场。
    他需要找一个人签订契约,这里的人,应该足够悲惨。
    “您好,大人,您来买肉货吗,我这里刚来了很多非常不错的货色,您的需求是?”郑森林刚踏进一个私家市场内,立刻有一个主管模样的胖子迎了上来。
    “我先看看……”
    随着走进内部,郑森林看到了一个个精美的展示台。
    展示台内站着的要么是俊男美女,要么是超级壮汉,要么就是已经被炼金术改造了身体的“人怪”。
    “这些都是最好的货色。都被炼金药水驯化过,完全听命于主人,您是想要护卫,还是想要侍奉?”
    “有没有其他的?”
    “哦哦哦,你是想要买炼金实验品是吧?”主管看了看郑森林背后的“炼金罐”,表示了然,“您请跟我来……”
    他带着郑森林穿过前面精美的站台,来到了后面。
    一道门相隔。
    前面是珠光宝气,灯光闪烁。
    后面却如同马厩和猪圈一般恶臭难闻。
    地面散落的是各种被捆绑住的人类,大人小孩老年都有,各个都穿着破烂头发粘在一起,目光呆滞。
    这些人要么是被拐卖者,要么是战争俘虏,要么就是被奴隶主买来的罪犯……
    郑森林在人群中穿过,目光捕捉到了很多信息,最终停在了一个人旁边。
    说是人,却已经看不出人原本的模样了。
    全身皮肤溃烂,流着脓毒,是男是女都分不清……
    “您算看准了,这是柯代尔炼金实验室的废弃实验品,多次剧毒炼金实验之后,都没有死,生命力很强的。现在她的血能毒死下水道的臭虫,可是稀有产物。”
    “你愿意跟我签订契约吗?”没理会主管,郑森林到那人前面蹲下身子,看着她溃烂的面庞,和只剩一只的眼球,“你愿意跟我签订契约的话,我可以救你出去,并治好你的伤势。代价是你要帮我做事,做一些我不方便做的事。”
    “我不要治病,我要杀死柯代尔……”那人独眼中闪动着仇恨,“你能帮我杀了他,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我不能帮你杀他,但是我能给你杀他的能力。所以,你愿意跟我签订契约吗?”
    “让我亲手杀他?那就再好不过了!我愿意!”
    ……
    给了老板一枚金币,郑森林领着这个全身溃烂者走了。
    “你再想一次,再做决定。”
    来到街角无人处,郑森林看着她,“改变人生的决定,值得再思索一次。”
    “再思索一万次也是同样的结果,只要你能帮我拥有杀了柯代尔的能力,我什么都听你的。”
    “好,来录入信息吧。”拿出量子契约,郑森林递给了那人,“你的名字?”
    “凯莎……”
    ……
    在得到帮手之后,郑森林用剩下的钱买了一间小型炼金实验室。
    又购买了很多通用系的炼金知识。
    在接下来的四天时间里,郑森林一共干了两件事。
    一是把自己背着的“小型基因编辑器”安装在了实验室,然后用自己作为基因原体,给凯莎做了基因编辑。
    这编辑器是他买的高等文明产物,价格不菲,效果也比地球上的更强大。
    四天时间,他不但治好了凯莎的伤势,还把她编辑成了一个非常强壮的生物战士。
    第二件事,就是他读了很多书,大概了解了炼金文明的各类分支。
    炼金文明和地球上的“电气文明”一样,分支其实非常庞大,从用炼金燃料做的汽车火车,到炼金建筑,炼金傀儡,炼金改装,甚至炼金农作物……地球文明社会的东西,这里大多都有。
    这些大致浏览了一下之后,郑森林看重了一条分支。
    “人体炼金改造。”
    “确切的说是人体炼金改造中的,改造药物学。”
    这个药物学,才是郑森林来这里的关键。
    手术不能普及,炼金药却能大规模生产,想要全面强化基地人口,只能用这个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