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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小鬼大,还特爱给人挖坑,小性子跟她完全合拍。
    这几天,老爷子被他坑了好几次,还有小秋姐和大娘俩个人,也让小家伙哄得晕头转向的。
    表面乖巧的小萌娃,不管是谁见了,都会对他喜爱有加。
    然而,就是这个小小的人儿,他能在你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叫你主动跳进他挖的陷阱里。
    君瑾墨到家就进了厨房,他帮沈窈盛了一碗鸡汤端出来,“窈窈,先过来喝汤,辛苦了几个月,你得好好补补才行。”
    这段时间,因为要忙着备考,加之她又特别怕热,让原本就很瘦的小姑娘,看上去更苗条了。
    如今高考结束了,不用整天费脑去复习,正好可以帮她好好调养一下。
    “好的,谢谢阿瑾!”
    沈窈冲他笑了笑,抱着小奕宝走了过去,闻着香喷喷的鸡汤,她肚子里的馋虫都跑出来了。
    用瓦罐煲了一上午的鸡汤,还在里面放入了松茸、天麻、灵参和枸杞,很滋补,也很养人。
    沈窈把郑承奕放地上,轻揉着他的头顶,“小奕宝,去把手洗了,好啃鸡腿吃!”
    “我现在就去。”郑承奕说完就跑去洗手了。
    他已经看到碗里的大鸡腿了,那浓浓的味道好吸引他,让他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这几天的饭菜,全都是瑾墨哥哥做的,可好吃了,让他每餐,都能把小肚子吃得鼓鼓的。
    沈窈看着还在争论的人俩,扬了扬嘴角,出声喊道,“爷爷,大娘,可以吃饭啦!”
    “嗳-来嘞!”郑耀祖点头回应,他老早就被鸡汤馋饿嘞,现在听到孙女的喊声,再也坐不住了,傲娇的昂头,“哼,我乖孙女喊我吃饭了。”
    “哼,得意什么,我家闺女照样叫了我。”徐大妮把脸一仰,拽拽地走了出去。
    沈窈听到两人的话,无奈摇了摇头,她把鸡腿夹到小奕的碗里,轻声说道“快吃吧!”
    “谢谢嫂嫂!”郑承奕欢快地道谢。
    小嘴巴啃着大鸡腿,小脑袋不停地点头,这鸡肉好好吃,瑾墨哥哥的手艺棒极了。
    要是他能一直待在这边,不回去就好了,这样一来,他就能天天吃上美食了。
    沈秋喝着香喷喷的鸡汤,香得她眼睛微眯,“窈窈,你的厨艺就已经够好啦,怎么连你找的对象,厨艺也这么好啊。”
    这人啊,还真是不能比的,她的厨艺比不上窈窈就算了。
    结果,这几天尝到君瑾墨的手艺后,她才知道,自己的厨艺到底有多差,根本就没办法拿出手的。
    “瑾墨这孩子的手艺确实好,以后啊,咱们家窈窈有福气了。”徐大妮点头赞同。
    她对君瑾墨倒是没得挑剔,人长得高高大大的,平时也很会照顾窈窈,各方面都不错,就是脸太白了一点。
    不过,小伙子人好,这点小问题倒是可以忽略不计。
    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从她这几天的观察来看,她们整个安县,也找不出,比君瑾墨更优秀的女婿了。
    勤快大方,厨艺又好,还很懂礼貌!
    不像有些人家的城里女婿,脾气大得很,动不动就打老婆。
    在家里从不帮着做家务,抽烟喝酒样样都来,发的工资全上交给老娘,对老婆孩子一点儿都不好。
    这样的男人,压根就不适合当丈夫。
    因此,有了明显的对比,更加展现出君瑾墨的优秀!
    郑耀祖连着喝了两碗汤,抬头问道,“君小子,你做菜的手艺这么好,怎么以前不见你露一手的。”
    郑承奕笑眯眯地道,“墨哥哥做的菜老好吃啦,我都想一直待在这里不走了。”
    沈窈扬了扬嘴角,很想告诉小可爱,他待在这里也是没用的。因为,他的瑾墨哥哥,很快就会离开这里了。
    当晚,深夜十一点,沈窈和君瑾墨到达了沈家村的山脉上。
    两人穿梭在寂静的山林里,周围源源不断的,虫鸣声随之传入耳中。
    远处山脚上的村庄,在这个时间段里,村民们也早已进入了梦乡。
    君瑾墨拉着她的手,为她扫开前方的枝叶,低声道,“窈窈,快到了,再坚持一下。”
    深夜的路并不好走,何况还是山间的道路,稍微不注意,就会被带刺的植物给划伤。
    沈窈握紧他的手,嘴里溢出轻浅的笑声,“阿瑾,没事的,我没你想的那么弱。”
    其实,阿瑾把她保护得很好,这一路上,都是他走在前面,为她挡去了的所有阻碍。
    心里不禁甜甜的,她家阿瑾真的很好。
    不仅无条件的宠着她,还能包容她的所有缺点,甚至会为她遮风挡雨。
    每次遇到事情的时候,也都是他站在前面,为她抗去一切烦恼,让她,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
    君雷和君七听到脚步声,立即赶了过来,见到君瑾墨,同时出声喊道,“家主!”
    “嗯。”君瑾墨神色淡然,他将沈窈拉到跟他并肩,严肃地交代,“这位是沈窈,我未婚妻,也是君家的主母,以后见到她就如同见到我!”
    君雷和君七,心里虽然很震惊,但,他们不会对家主的话有任何质疑,于是,两人都主动向沈窈打招呼。
    沈窈扬了扬嘴角,浅笑着点头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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