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放在小几上的高脚兽形香炉里焚着的也不知是什么香,浓的厉害,士兵嗅了一鼻子,只觉得似曾相识,大致像是在某个烟花窑/子里闻到过。
不愧是世家出身的,这大公子也真是无时不风/流……
“大公子。”
士兵略躬着身子,做出一副恭谨又狗腿的模样来到垂着刺金线床幔的红木高榻前,讲道:“大公子,今日一战廖烽损失惨重,侥幸逃去了蛮人地界儿,二公子没让追,这才提早回营了。”
“没一鼓作气将人给灭干净了?”
晋觅的声音从床幔后传出,显得分外恼火与鄙夷:“我晋家兵强马壮,廖烽算个什么玩意儿?再加上苟延残喘的一伙蛮人,竟就吓得他追两步也不敢追了!没出息的东西!娘的,屁大点事儿被他们拖拖拉拉的都快折腾大半个月了!再在这鬼地方呆下去,我怕是都要疯了!”
成日从吃到玩儿,竟都找不到一个好去处,别说还有天气古怪,就光冲着这一点,都够让他烦闷的了。
“大公子说的没错儿……二公子的确是没见过世面,怯懦了些,这是有目共睹的……”士兵跟着晋觅的话说了一句,又道了两声“大公子息怒”、“大公子别跟他一般见识”。
被他一通话说下来,晋觅心头的怒气的确消了一些,只尚有些烦躁地说道:“真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回京城去!”
一开始在半路上递回去的书信,被祖父给驳了,他现如今想想倒是庆幸的——若真为一时难忍,而坏了分功的机会,那真是丢人又不划算。
还好他咬咬牙,给挺了过来。
小不忍则乱大谋,父亲教给他的这句话真是没错。
自认为吃了大苦,遭了大罪的晋觅,每每想到这里都觉得自己实在了不得,做了一件别人做不来的大事。
可自我欣赏归自我欣赏,让他继续呆在这西北之地,他却是半日都不愿意的。
起初刚来到筠州,尚有几分新鲜感,可几日下来便在城中玩儿的腻了,毕竟是边境苦寒之地,再如何也比不得京城的繁华精彩,这让自幼便娇生惯养无拘无束的他,如何能静得下心来。
晋觅正兀自烦心之际,却听那士兵又开了口。
同前头的诸般阿谀奉承不同,士兵这回的口气带上了些许说服规劝之意,道:“大公子,来之前世子交待过,必要时公子应当随嬴将军一同出战,不必冲往前线,但总归要露个脸儿才好,有嬴将军在,公子大可放心,必不会出什么差乱的……公子全当是涨涨见识……也好让众将士们瞧瞧大公子的骁勇之姿啊。”
晋觅闻言嗤笑了一声,不屑地道:“本公子哪有这份闲工夫去吃狼烟黄土?”
“可这前几次,都是二公子跟着嬴将军左右随战,大公子至今还未露过面儿,岂不是让功劳都被他抢了去吗……?”
“就他?”晋觅口气讽刺道:“他算什么东西,也能抢我的功劳?不过是没脑子的蠢货罢了,他想借此出风头,便让他出个够儿好了,届时回京,这功劳是谁的,可不是由他说了算的——”
他就是半步不出这营帐,这西北之行的功劳还是他的,谁也别想分走一丝一毫。
“大公子这话说的自然是没错……”士兵表情为难地说道:“可如此一来,营中弟兄们怕是没法真正信服大公子的……”
“他们敢?”晋觅冷笑。
未来晋家是谁的,难不成他们不知道么。
谁敢说他的不是,与他作对?
晋觅只觉得好笑。
可他不知道的是,为人尊者,最忌讳的便是无法令下属信服,滔天权势可得一时之泰,可地位若要长久屹立,凭的永远都是威信与德能。
……
离开钰州的第五日,江樱进入了安陵城地界。
这是才走了不到两百里。
——正如华常静所预料的那般,为了能将好吃的美食再重新撸上一遍,她并未有将重心放在赶路上面。
反正已经往回赶了,又不是逃命,没必要那么着急。
心宽的不行的江樱,今日又和往常一样,带着阿菊在外头觅食。
冲着饭菜的名气寻着了一家小酒楼,去时堂中已人满为患,便也只有讲究了一把,在二楼开了间雅座。
“这醉虾也不过如此嘛……还不如上回跟小姐一起在钰州吃的那家好吃呢。”胃口已被养叼了的阿菊品评道。
江樱吃了一只,也觉得一般。
也不知客栈里的伙计是不是拿了这家酒楼的好处,连日跟她们说这家酒楼的虾子和扣肉如何好吃。
江樱深觉上当受骗,却也没有就此搁下筷子,虽然没有达到期望值,但肚子总归还是要填饱的,总不能白来一趟,白白浪费了银子。
“砰、砰。”
须臾,忽有两声缓慢的叩门声响起。
“还有菜吗?”阿菊不解地咕哝了一句,便起身去开门。
紧接着,江樱便听得她的声音忽然变得惊喜起来。
“……是小黑呀!”
江樱闻言往口中送菜的动作便是一顿,忙放下筷子。
几步来至门前,果见门外站着个身材矮小的孩子,着一身黑衣,无半点花纹。
“你怎么来……”
江樱意外地问,可一句话并未能完整地说出口。
她看到,小黑的身后还站着另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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