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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狩猎之前(下)
    站在藏书室书架前的洛伦,捧着手中的法术书一页一页的仔细翻看着。

    这是那天夜里从那位瘦子巫师身上搜出来的,当时为了以防万一,洛伦并没有带在身上。而是和那家伙的魔杖一起藏在了巷子里,等到从教堂出来之后才重新找了回来。

    虽然对于这种三流货色,教会的那位法内西斯大人多半看不上眼,恐怕只会当成渎神之物烧掉。但无论如何洛伦也不打算把它便宜了别人,更不希望看到这么重要的证据被教堂的狂信徒们付之一炬。

    站在他身后的艾萨克正趴在书桌上,拿上面出现的咒语在他手边的资料翻找类似的咒文——天才并且自命不凡的艾萨克根本不用对着法术书找,他看一遍就全记住了。

    总的来说,对于近乎所有的施法者而言,法术书是很重要的东西。精神殿堂的局限性令他们只能记忆一到两个高阶魔咒,剩下的记忆力多半也会用来记住那些实用的低阶咒语。至于剩下的,则必须写成法术书,随用随拿。

    而这也就是咒术学的局限性了——魔法是很方便,但如果遇到魔法无法解决的问题,绝大多数的施法者都只能干瞪眼,论实用性甚至都比不上专精草药学的药剂师;而比较在虚空力量的运用和感应上,他们也不如真正专精神秘学的“正统巫师”。

    写在法术书上的魔法不仅使用起来需要诵读咒语,并且很容易会出错。甚至有不少巫师因为乡音太重,发音始终都不标准,所以中途出现爆炸之类的意外也并不罕见。

    不过至少对洛伦有些借鉴意义,尤其是这上面居然还有很多“变种”的战斗法术,如果能顺利掌握的话,可以让自己以后应付敌人的手段多不少。

    之所以说是“变种”,是因为这些咒语都是从某些其它咒语篡改过来的——就像是伐木斧稍加改造,或是把木棍削尖,就能当成武器来使用一样。

    比如那个瘦子巫师用来开门的小法术“结晶咒”,恐怕就多少和“萤火咒”有些关系,效果是在碰撞到物体的一瞬间可以产生些许的冲击。

    虽然只是个小法术,但如果使用魔杖的话就能增加不少威力。既可以用来探路,也可以暗中偷袭敌人,在周身半径十公尺之内可以随意操控,称得上是相当实用了。

    至于剩下的……颇有些遗憾的洛伦摇摇头,那么多个小咒语,居然连一个能搓火球的法术也没有,这巫师混得可真不怎么样。

    哪怕只是巫师当中的施法者,多数也和“战士”这个职业天差地别,自然能够运用于实战的法术也是少之又少,能够找到这么一两个已经不错了。

    不过这本法术书也多少算是一条线索——哪怕是篡改咒语,也不是一般的巫师能够办到的,对方身后应该还另有其人,至少也应该是一位水平相当高的施法者。

    “这都是什么……该死的,完全是一堆垃圾,垃圾!”自始至终一声不吭的艾萨克突然喊出声来,面色阴沉的把手中的书直接扔向书架。

    “怎么了?”随手接住了对方扔过来的书,洛伦开口询问道。他还从来没见过艾萨克发这么大的火。

    “怎么了……该死的,来来来,看看这些东西!”走过来的艾萨克一把拽住洛伦的右手,把他拖到位子上,然后将那本法术书抢到了自己怀里:“你在跟我说这件事的时候,我还真以为那群家伙有多了不起呢,结果就是一群变戏法的!”

    “瞧瞧,来瞧瞧,看看这些该死的咒语,不知道的话,我还以为是一群老农民写的呢!”艾萨克愤愤然的指着上面的内容说道:“完全是粗暴的篡改,连一丁点儿技术含量都没有,全都是一堆垃圾!”

    “但……如果不是一名真正的巫师的话,也不可能办得到吧?”

    “对啊,不是人的话,他连话都还不会说呢!”艾萨克还不忘了挖苦几句:“总而言之,对方绝对不是什么受过正统培训的巫师,顶多就是看过几本书,跟哪个戏班子学过两手!”

    洛伦苦笑着摇摇头,像艾萨克这种明显带有主观情绪的话,他是绝对不会相信的。不过可以确定对方应该不是某个学院培养出来的。

    像这种荒野巫师说不定更危险,常年与佣兵为伍,对厮杀和隐藏踪迹之类的事情绝对比一般的巫师更擅长。至于那些粗糙的战斗法术……不论是削尖的木棍还是精良的长矛,捅穿人也都只需要一下而已。

    气恼的艾萨克愤愤的合上手中的法术书,在看到书页的时候忽然愣住了,然后做了一个洛伦很费解的动作——扑上去闻了闻。

    “你在干什么?”

    “这上面的这块油渍,我好像闻到过类似的味道,特别熟悉。”艾萨克低声喃喃的说道:“我绝对闻到过,而且就在最近。容我想想,让我好好想想……”

    突然一下子,艾萨克瞪大了眼睛右手猛拍一下桌子:“对啊!是焗肉土豆派,红胡子酒馆的焗肉土豆派!”

    “红胡子酒馆?”

    “就在学院外面的小镇里,有一次道尔顿导师带我和艾因去过。”艾萨克手舞足蹈的说着:“这道菜可是那家酒馆的一绝,连道尔顿导师偶尔也会忍不住去喝一杯!”

    也就是说对方曾经来过学院附近……洛伦的嘴角多出些许不可察觉的笑容。很好,自己终于抓到这群家伙的尾巴了。

    “那家酒馆很有名吗?”

    “不怎么有名,就是个小酒馆而已,客人也不算多,而且基本上都是外地人,只是在那里歇歇脚的,偶尔也会有住宿的。”艾萨克还以为洛伦嘴馋了呢:“如果要去的话,请允许我推荐他们家的黑麦酒,绝对物超所值。”

    “那真是太谢谢了。”洛伦微微一笑:“我好像还真的有点儿饿了。”

    “你们究竟在干什么啊?”

    高昂着头,脸上还挂着眼睛的小个子巫师也不敲门,直接走进了藏书室。很是郑重的将那根洛伦带回来的魔杖放在了桌子上:“我已经很仔细的检查过了,不过……可能没什么重要的线索。”

    “整根魔杖主要是用松木制成,配上了少许某种炼金合成物,提高了它对虚空力量的敏感性;从使用情况上看恐怕已经很旧了,也许是二手的;另外,它的制作方式也是很古老的一种,可以说是……”

    “已经过时了?”洛伦紧接着问道:“一般炼金制品不是越古老越厉害吗?”

    “你是从谁那里听来的——技术和手法永远都是在进步的。”艾因似乎对于炼金学被小瞧了这点很不满:“过去的老古董怎么可能比得上现在的?”

    “这种纯木结构的魔杖已经不多见了,不过……其实也并不是那么罕见,毕竟不是每个巫师都买得起新魔杖。”小个子巫师有些不好意思的抿了抿嘴:“没帮上什么忙,真是抱歉了。”

    “不不不,你已经尽力了——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线索,一定会帮上忙的。”洛伦赶紧安慰道:“事实上哪怕是麻烦你们,都已经很让我过意不去了。”

    “没、没什么!”小个子巫师突然把头低下去,支支吾吾着:“反正也只是……顺手…”

    “既然如此,能不能再请你帮个小忙?”

    “小忙?”

    “我突然对学院外那家红胡子酒馆十分有兴趣。”洛伦微微翘起嘴角:“不知道能不能赏脸与我一起去喝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