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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保镖
    对于自己居然能使沙砾悬空,李君委实感到不可思议。

    老仙却是一哂置之:

    “与锻体侧重于修习武道不同,炼气是以钻研术法为根本。术法之要义就是淬炼精、气、神,与世间万物产生感应,从而达到天人交会、物我合一的境界,驱策五行以为己用。你现在才能勉强挪动一颗沙砾罢了,何须大惊小怪?等到你真能修有所成时,即便避水蹈火、移山倒海也是易如反掌。”

    李君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的前路还很漫长。

    稍作休息后,正准备再进行修炼,口袋里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李君取出手机一看,是母亲打来的电话。

    接通电话后,母亲告诉他,收到了银行短信提示说钱已经到账,然后问他怎么突然有这么多钱,以往每月都是两千七百而已。

    李君说那是奖金,只不过他没有具体说是参加拳赛赢来的奖金。

    母亲叮嘱他要多吃些东西,现在还是长身体的时候,要补充营养,注意休息,不要总想着寄钱回家。

    李君一一应了下来,然后问起父亲的病情,母亲说还是老样子,没有恶化,但也没有好转。

    也没说上几句,母亲又是不想让他浪费电话费,便挂了电话。

    李君想了想,始终还是担心母亲收到钱后不舍得花,还是会吃苦受饿,赶紧跑去离工地最近的银行,给发小兼邻居的陈宁转了六千块钱,然后给他打了个电话,让他拿这钱隔三岔五买些米肉蔬果去家里,并且拜托他多帮忙照看一下父母。

    陈宁满口应了下来。

    李君这才稍稍安心,看看手机上的时间,现在已经是七点多了,便拨通了程鹏的电话。

    “李大侠,考虑好了?”程鹏的声音颇有几分期待。

    “不好意思,鹏哥,我暂时还不打算做擂主和副总教练。”

    “没关系。”程鹏顿了顿,才继续道,“我有个朋友在找保镖,我可以向他推荐你,要不要去试试?”

    “保镖?”

    “我这个朋友是昭阳几大世家之一的家主,他想给他的宝贝女儿请个保镖,我看你条件挺合适的。”

    “可是,我没做过保镖。”

    “这个保镖很简单的,就是陪同他的女儿一起上学,小丫头现在念高三,你俩年纪应该差不多,从这一点来说,你是最适合的人选了。”

    听到“上学”两个字,李君不由心中一震。

    他身边大多数的同龄人并不热衷上学,李君却是坚信知识可以改变命运的。

    姐姐李朝就是通过念书,考上大学,最终留在省城,还有了份稳定的工作,现在还在准备考研。

    再看村里跟姐姐同龄的那一批青年,大多数只是高中毕业,甚至有些初中都没念完,现在基本是在出卖劳力维持生计。

    他并不是瞧不起那些背负压力艰难谋生的乡亲,也不是羡慕灯红酒绿的都市生活。

    他只是觉得,如果有了知识,他们本可以活得更轻松。

    如果不是因为父亲重病,李君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辍学的。

    在工地上搬砖的这半年多时间里,他更是经常会怀念在学校的那段时光。

    而现在,却有一个重新回到校园的机会摆在他面前。

    “好。”李君毫不犹豫地说道,“我去试试。”

    “那我先给他去个电话,等下再把时间地址发短信给你。”

    挂了电话后,李君回到工棚,刷牙洗脸地忙了一阵后,收到了程鹏发来的短信:

    “上午十点,滨江御园三号,周晨辉”。

    后面还有一个电话号码,显然就是周晨辉的。

    李君看了下时间,才刚到八点,就找了工友大牛,让他帮忙向工头何伟请个假,再换上程鹏送的那身新衣服,然后去了工地外面的米粉店。

    这个米粉店的店面很小,墙壁像是几百年没有洗过一样,灰蒙蒙黑漆漆的一片,生意却是出奇的好,三四张桌子都坐满了人。

    李君跟老板娘打了个招呼,点了碗大片牛肉粉,又要了两个糖油粑粑,蹲在店门口美滋滋地吃了起来。

    这米粉的油汁很多,但是加了辣椒、葱花的缘故,又是筒子骨熬的汤底,吃起来一点都不觉得腻。牛肉又香又醇,味道浓厚,因为切片够大,所以咀嚼起来特别带感。有时候辣得过火了,就咬两口糖油粑粑,用那又甜又糯的味道中和一下。

    以往他为了多存些钱回家,半个月才会来奢侈一回。

    今天来吃这牛肉粉,一则算是犒赏自己昨晚的拳赛获胜,二则是为了接下来的面试,肚子吃饱了才有精神。

    津津有味地吃完这顿奢侈的早餐后,李君去了公交站,但是看来看去都没找到前往滨江御园的车次。

    他之前也听工友说起,有个叫作“嘟嘟快车”的手机软件,可以在那个里面叫车,比出租车便宜,可他用的还是那种蓝屏的老古董手机,别说装软件了,上网都不行,只能生平第一次拦了辆出租车坐上去。

    没多久,就到了滨江御园。

    在工地上待了半年多,李君对于住宅规模也算是有了大致了解,这滨江御园完全不同于一般的居民小区,不但建造在昭江边,而且都是独门独户带院落的别墅,据说最便宜的一套都要八百万以上,可想而知业主都是非富即贵。

    李君在滨江御园三号前下了出租车。

    这是一幢三层的西式别墅,大门前站着两个留寸头戴墨镜的男子,跟李君以往在电视里看到的保镖一般模样。

    李君看了下时间,九点五十,跟约定时间差不多,便走上前去,说道:“你好,我找周老板。”

    其中一个保镖问道:“哪个周老板?”

    “周晨辉。”李君又补充了一句,“是鹏哥介绍我来的。”

    保镖说了句“你稍等”,然后对着耳麦说了几句什么,应该是在跟他的上级汇报情况。

    得到确认后,保镖跟他的同伴打了个招呼,便打开大门,领着李君进了别墅。

    李君刚来昭阳的时候,也自己去面试过几份工作,但无一例外地都是碰壁而回,这次难免有点忐忑,心里想着对方会提些什么问题,自己该怎么作答才比较合适。

    左思右想间,来到了别墅一楼的一道门前。

    “我们安保经理就在里面,你自己进去吧。”

    保镖说完这句,就自顾自地走了。

    李君深呼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然后拧动把手,准备推门进去。

    可是,把手是拧动了,一推之下,门却是纹丝不动。

    “难道是门坏了?”

    李君微感诧异,这时候便隐隐听到门后有呼吸声。

    看来是有人在里面将门顶住了。

    想到这应该是面试的环节,考量他的力气如何,李君推了推眼镜,催动真元,拧住把手向里一推。

    只听“啊呀”几声痛叫,接着是“蓬蓬”的重物倒地声,门也应声而开。

    走了进去后,发现这是一个内厅,地上东倒西歪地横着四个保镖模样的壮汉,正呲牙咧嘴地叫痛。

    显然刚才就是他们几个在顶门,被李君一推之下,就全都摔倒在地了。

    李君问道:“请问安保经理是哪位?”

    其中一个保镖说道:“在里面。”然后指了指进门右侧的一个房间。

    李君刚要走过去,目光却留意到几个保镖都紧盯着他的脚下,脸上还露出了幸灾乐祸的表情,再细看一下,就发现前方地板的瓷砖灰缝跟别处不太一样。

    看来面试的环节还没结束,脚下很可能就有玄机。

    李君推了推眼镜,暗运真元到了双足之间,然后从容自若地走了过去。

    才踏出两步,就感觉脚底的地板微微下沉,可以确认是有陷阱无疑了。

    自从开始修真之后,他身体的敏捷性已经大幅提升,早一个星期前就曾经在工地上尝试走过刚浇的水泥地而不留痕迹,现在伐毛得成,李君更是有充分的自信可以顺利通过这陷阱。

    “一心主静,万虑俱寂”、“虚以待之,轻以度之”……

    李君默诵坤元心法,只觉身体轻盈无比,脚步不疾不徐,波澜不惊地过了陷阱。

    他身后的几个保镖登时惊讶出声:

    “怎么可能?”

    “广别,是不是你冇搞熨帖咯?”

    “不会吧?我以前都是那么搞得啊。”

    “……”

    其中叫“广别”的保镖起身走了过来,应该是想检查陷阱是否有效。

    才走几步,“喀嚓”声响,三米见方的地板全都沉陷下去,然后“噗通”一声,广别整个人也掉了进去。

    “咳……我就说吧?冇问题吧?咳咳……老子不会游泳,快来救我上去!咳咳……”

    李君也没理会身后保镖的乱象,径直进了房间。

    房间里的办公桌后,坐着一个穿西装打领带的中年男人,看起来精明干练的样子,他的身后还站着一个青年男子,虽然也是保镖装束,却格外显得剽悍硬朗。

    看到李君进来,中年男人便站起身,满脸堆笑,向他伸出手来,道:“李君是吧?我是周氏集团安保部的经理,孙常明。”又向他介绍身后的青年男子,“这位是副经理,张威。”

    “孙经理好,张副经理好。”

    李君跟两人分别握了下手,然后在办公桌前坐下。

    寒暄了几句后,孙常明递过来一张表格和一支水笔:“虽然你是周总朋友介绍过来的,但是按照惯例,简历还是要请你填一下。”

    李君看了下表格,不外乎姓名年龄身高体重之类的信息,便拿起笔如实填写起来。

    没多久就填完了,李君将表格交回孙常明。

    “十七岁……隆口县横桥镇碧山乡新流村……高二辍学……在工地做小工……”

    孙常明一边看着李君的简历,一边念出了声。

    看完之后,他皱着眉头问道:“从简历上看,你也没有武道方面的经验,那怎么过得了广别他们的堵门和陷阱?”

    “武道方面的经验我还是有一点的。”李君据实相告。

    “只是一点而已?”孙常明不可置信地说道,“先不说陷阱,广别他们几个光是体重就有六七百斤,再加上一齐发力堵门,没有上千斤的力量根本别想推开!”

    李君抬了抬眼镜,淡笑以对。

    见他并没有接话的意思,孙常明只能感叹一句:

    “真是好身手啊!”

    后边的张威却是冷哼一声:

    “就算身手再好,能好得过我的枪吗?”

    说着,他将外衣一掀,只见左胁处的肩挂式枪套里,赫然佩着一支乌黑铮亮的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