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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章 寒子之罪
    白素:“第一个问题,曹律师认为是孙雪衣雇凶还是孙地雇凶?”
    曹云道:“孙地麻烦不断,先是遇刺失败,又因为宾馆和王小姐的事,声名狼藉,很多人都开始怀疑孙地的为人。就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我不知道。”
    白素道:“据说你挺了解这件事的。”
    曹云道:“就因为了解,所以我无法判断谁是雇凶者。”
    白素慢慢点头:“第二个问题:烈焰答辩会中提到的1301住客,也就是那位私家侦探,是谁雇佣了他?”
    曹云道:“我不知道。”
    白素也没追问,道:“还有一个商业上的问题,我知道曹律师你拥有高山律师所30%的股权,如果宇宙律师所想收购高山律师所,你愿意吗?”
    曹云回答:“愿意,随便给点钱就卖。”
    白素有些吃惊:“哦?”
    曹云道:“律师所根本不值钱,值钱是几个律师。拉出来再开一家流水律师所不就可以了吗?”
    白素笑了:“曹律师,开门见山。我知道你和我孙女林落的事,如果你们能结婚,我本人挺欣赏曹律师你的能力。我可以将一部分宇宙律师所的股权赠送给你。并且承诺你有宽阔的上升空间。”
    换曹云吃惊,好一会后回答:“我和林落已经结束了,不过白女士有任何业务上的需要,都可以联系我们律师所。”
    “哦?这样啊,好吧,打扰曹律师了。”
    吴律师送曹云离开,客厅只剩下白素和宇宙集团法务部首席律师,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头。原本精气神全满的白素如同泄气一般,变成一个老朽的老太婆,萎靡不堪。
    首席律师:“很累吧?”
    白素勉强笑笑:“白家这么多子孙,每个人都在考虑自己的利益,又没有能拿的出手,镇台面的人。我还能怎样?”
    首席律师:“可以考虑学银河,请管理集团来运作宇宙?”
    白素道:“人家银河有孙雪衣呢,我宇宙有什么?你真以为孙海真的在抬举孙地吗?孙海担心孙地是雇凶的主谋,孙海并不怕孙雪衣是雇凶的主谋。为了孙雪衣的小命,孙海以退为进。”
    首席律师:“既然白家内没有让你满意的,不如征婚?”
    “征婚?”
    首席律师:“白总你原本也不是白家人,你是白家媳妇。既然白总你看上孙雪衣,不如来个商业联姻?”
    白素道:“厚德,你对生意场还是不熟……孙雪衣和我们白家联姻,我们宇宙骨头都不会剩下。这丫头心狠手辣,做起生意来是六情不认,我都怕她三分。早年我们做生意讲究人和,讲人脉,讲关系。现在做生意,讲实力,讲信誉。林落那边怎么样?”
    首席律师回答:“猎头公司对林落评价很高,不过林落和ca有关系……”
    “这不是问题,美国人我还认识几个。你去办这件事吧,和她谈谈。”
    “哎!”白素问:“你觉得白龙?”
    首席律师回答:“白总你怎么会对自己有怀疑呢?”
    白素无奈一笑:“这些狗律师。”
    ……
    曹云开车连通蓝牙接电话:“白先生,恭喜你。”
    白龙:“谢谢曹律师,钱一到手我会马上付款。”
    曹云道:“我信你。”
    白龙:“曹律师这么厉害,就算我有心想赖账也不敢啊。谢谢曹律师。”
    曹云道:“客气了,好好学习,好好装腔作势。白素既然对你另眼相看,白家又没什么人才,你只要保持这份品德,白家总有你立足之地。才能装不出来,品德还是可以的嘛。”
    白龙:“我奶奶很厉害,她会不会看穿?”
    曹云道:“她肯定怀疑,但是她只能怀疑。按照我对她的了解,一,她不至于为了这点钱花费精力去为难你。二,她就算有99个不相信,只要有一个相信,她就有可能再试探你。我给你的忠告是:不赚小便宜,拒绝所有小便宜,提升自己的道德。要占就占大的,你也许没有机会,有机会也只有一次,把握这次机会,一口吃成胖子。”
    白龙:“还是曹律师看得透彻。”
    曹云:“我们常联系,我这边开车先挂了。”
    白龙:“再见。”
    “再见。”曹云挂断电话。在白龙来找自己的时候,自己就已经知道白龙不是什么好鸟。他并没有表达出对爸爸的关注度,他更关心爸爸死后他能拿多少。无所谓,你道德值高低和我没半毛钱关系。但是为了能通过协商多拿一些钱,曹云还是让白龙整了整套。特别是冒险放弃所有遗产之说,给白龙大大加分。
    本案有两个疑问,第一个疑问,为什么白素这么霸道?原因是白素在披沙拣金。白素将三代分成两类,一类是对白家,也就是宇宙将来有帮助,有贡献的子弟。一类是蛀虫。很显然白素大儿子的五个孩子中白水易是黄金,但是死了。白夜充其量算白银,勉强算第一类。诸如三姐、大哥都属于祸害型的。白龙呢?白龙没什么突出的才能,也没做什么坏事,很普通一个人。这类人也是没什么用的,但是在曹云帮助下,白龙道德值爆表,这就有价值了。
    第二个疑问:为什么白老大三个孩子对遗嘱不满,却不走法律途径?诸如曹云说的,遗嘱是漏洞百出,而且还涉嫌伪造遗嘱,行会等罪名。
    一是不敢,二是各人有各人的痛。
    诸如大哥,他现在欠债五百万,他敢告白素,白素会让他马上还钱。这五百万是欠外人的,他还有欠白素和白老大的。严格来说,他欠白老大的钱是由四个孩子均分,等同他欠弟弟妹妹一大笔钱。
    三姐呢?白老大险些和其断绝父女关系,这份白老大手写的材料就在白素手上,她要敢告,白素只要把材料一送,她连一分钱都拿不到。
    白龙的另外一个优势:他还是一名学生,没有什么痛脚被抓住。那他就可以告吗?不,曹云告诉白龙,官司不能打。假设打赢了,白龙也就拿八千万左右。白龙出头,其他人坐享其成。其次,涉及到不动产,有价证券,投资股份等都存在一定的可操作空间。
    怎么操作,曹云也不清楚,他经济法律方面知识比较薄弱。但是和宇宙去打这样官司,没有什么好果子吃。曹云同时认为,白素也许不太相信白龙表演出来的道德,但是白龙是四兄弟中唯一可能将她告上法庭的人,白素做出一定让步,不仅只是感动白龙的道德,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白家有什么人才呢?白茹算一个,第一明星,东方红颜。不过白茹是自己领域成功,她对宇宙未来发展的帮助不会很大。类似人还有数位,探险家,国外政客,美食家等。这些人不仅是白素直系孙辈,也来自白素丈夫兄弟的后代。
    没错,白素考虑的范围不仅是自己孩子的后代,也要考虑丈夫兄弟的后代,毕竟她的权利是她公公给的。这孙辈人实在太多了。
    就曹云所知,白家貌似就没人了……除了林落。林落原本也不算人才,但是林落是ca就不同了。作为一名ca,她接受过很多训练和培训,她具备坚强的意志和不弱的大脑。即使要她从零开始学习经商,她也能很快上手。
    如果是曹云建议,干脆比武招亲算了。子孙男女,谁找的老婆或者老公有能耐,谁的家庭就是家族骨干家庭。这是一个快捷渠道,毕竟中产阶级数量庞大,有很多人才。寒门人才自然也不少。诸如白素,她本身只是白家媳妇,也不算开先例。
    不过,关自己屁事?
    曹云把这单信息发给财务,接下去的律师费沟通问题就由财务和白龙去沟通。对他来说,这个案子已经结束了。
    ……
    一周后曹云收到了钱,顺便请衣美吃饭,送她一部近万元手机作为答谢。吓的衣美以为曹云想干什么。哪知曹云只是觉得这钱来的太容易了。
    学习和享受的生活中,曹云去了北区分局,办手续,把寒子保了出来。
    这死丫头昨晚在酒吧和人打架,她用酒泼了一位妹子。妹子上前搏杀,被寒子一脚踹飞。到这里,都是小事,女人打架是酒吧常见的事。问题在酒是酒精度很高的酒,酒吧为了气氛,在桌上点了蜡烛。结果女生的头发烧了起来。
    酒保原本站在吧台上叫好凑热闹,见起火一个灵活的下来,拿了灭火器喷了过去。可怜的妹子眼睛被糊住,和一桌的玻璃器具和酒瓶一起倾倒,被破碎的玻璃器具割伤多处。
    警方扣押了寒子,但是没有立案,现在还不知道应该提出什么控告罪名。
    第一条:应该是寻衅滋事罪,不过寻衅滋事罪有个主体,肆意挑衅、殴打……如果是寒子挑事,符合这条罪名。是寒子挑事吗?也许是,也许不是,有曹云在就不是。妹子踩了寒子一脚,寒子告诉她应该道歉,妹子用脏话回应,寒子将手中拿的酒泼了过去。妹子冲上来王九拳外加九阴白骨爪,被寒子一脚踹飞。
    是不是寒子惹事?在高岩不好说,寻衅滋事是一个口袋,什么都可以装。东唐司法认定很讲究。客观来说是或者不是都可以,分析来看更倾向是寒子惹事。原因在寒子使用了攻击,可问题是妹子先踩了寒子一脚,并且没有道歉。在要求道歉还被嘲笑情况下,妹子才是挑衅者。
    这条罪名因为曹云在,站不住。
    第二条:故意伤害罪。假设妹子的伤势达到伤害罪的程度,那故意伤害罪成立吗?
    你故意伸腿绑了a,a向前倾,撞破广告牌,广告牌上的玻璃导致a受伤。虽然你是故意的,但是你无法预知广告牌会让a受伤,所以故意之说就不能成立。寒子情况一样,她踹飞妹子,无法预见妹子头发会着火,更无法预见灭火器来那么快,也无法遇见妹子会摔倒割伤。
    故意伤害肯定不成立。
    第三条:过失致人重伤罪。寒子可以预见自己踹飞妹子的后果,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说寒子认为自己踹飞妹子,妹子不会受伤。最终导致妹子受伤,这就属于过失致人重伤罪。
    但是要研究分析会发现,这条罪名也不成立。寒子踹飞妹子只导致了妹子头发起火,这构不成轻伤,并且火势被立刻扑灭,在法理上称呼为阶段,这个阶段已经结束,寒子不用为接下去发生的事买单。
    头发着火和寒子有关系,妹子摔倒割伤和寒子没有关系。很可能和酒保有关系,酒保有可能触犯过失致人重伤罪。但是,英美法系存在一个名词叫紧急避险。在妹子着火情况,酒吧做出正确的救助方式,因为酒保这行为导致意外的情况发生,酒保不用负责。
    所以掰手指算下来,似乎没有一个人应该为妹子的受伤负刑责。不过还有治安处罚,寒子攻击了妹子属实,属于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由于这个阶段妹子伤势没有到达刑责程度,所以寒子处罚应该是拘留和罚款。
    午饭,曹云对寒子分析:“民事赔偿会比较麻烦,你肯定是要赔钱,这点最好通过协商解决。看你的意愿了,分两块,医疗费、误工费一块,营养费、精神损失费一块。酒保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他没有责任。我有能力打掉妹子灭火后损失。你踹飞她,导致她头发燃烧这损失跑不掉。”
    小科普,两人打架,扣除处罚之外,互赔医药费,补损法理。
    寒子无精打采:“算了,她也挺可怜的,你帮我协商解决吧。”
    曹云道:“小事。怎么?心情不好?”
    寒子道:“我一个姐妹杀了她老公。”
    曹云宽慰:“少见,但正常,最少不是她老公杀了你姐妹。”
    寒子:“他们是我介绍认识的。”
    这怎么安慰呢?曹云从不撮合感情,你撮合人家幸福,未必会感谢你。人家不幸福,肯定得找个理由,通常人不会怪自己眼瞎了,不少人会责怪介绍人。我这么相信你,你给我介绍个渣男?
    两人在普通餐厅吃饭,套餐,很合适白领消费的餐厅。时值中午,吃饭的人不少,桌子都坐满了。
    一名戴眼镜的男子拿了自己的套餐走过来,坐下:“不好意思,拼个桌子。”
    “对不起……”
    男子道:“能和曹律师一起吃饭,我很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