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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我在末世当大佬(1)
    “嗬,嗬嗬!”
    狰狞的叫声伴随着的是能掀起人天灵盖的腐臭。
    姜池念屏住呼吸,一个腐烂的、呈青灰色的脑袋朝她扑了过来。
    脑袋的主人没了半颗眼珠子,整张脸烂的可以看见森森白骨,姜池念还眼尖地看见他的牙齿上挂着一截肠子。
    她下意识看了眼自己的肚子,还好,不是她的。
    怪物越靠越近,已经离她不到半米远了。
    姜池念单手撑地,一个漂亮的回旋踢,“咔擦”一声——“尸首分离”。
    她打量了一下所处的地方,是一个狭小的房间,光线很不好。
    姜池念把门给关上了,过了一会儿,她知道地上这个脑袋和身体分离怪物的名字——丧尸。
    这是一个文明即将崩溃的世界。
    一种不知名的红雾从地底渗漏出来,只一夜时间全球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全部倒了下去,等它们再站起来时,大部分变成了活死人——也就是丧尸。
    而其中很幸运的小部分人则觉醒了异能,金木水火土五行系,还有稀少的变异系,如雷系风系异能。
    丧尸有着腐烂的、人的躯壳,却没有人的灵魂,它们对血肉有着异常的执念,活人如果被丧尸咬了,没多久就会变成丧尸。
    而这个世界的女主叫路芊芸,她是重生的。
    上一世的她因为轻信与人,逃亡途中被男朋友和恶毒堂妹联手推进了丧尸潮中,落了个尸骨无存的后果。
    重生到末世来临前的半个月,路芊芸意外滴血认主了一块玉佩,玉佩其实是一个空间,里头还有灵泉。
    灵泉拥有洗筋伐髓的作用,不仅如此,被丧尸咬了的活人喝了灵泉水,就能避免丧尸化!
    路芊芸利用这半个月时间大肆搜刮物资,又利用自己的先知条件,收集了好几个上一世的风云人物当小弟。
    升级异能,虐渣,还遇到了忠犬男主,两人经历了一系列事情后,建立了最大的幸存者基地,最后甜甜蜜蜜地在一起了。
    而原主时晚,则是被虐的渣。
    时晚的哥哥时铮在上一世是十分厉害的火系异能者,路芊芸在末世刚开始时特地去找了他,收进自己的小队里。
    时铮是女主的第一个队友,他觉醒了异能之后,第一时间就是去找还在高中上学的妹妹。
    时铮大原主五岁,两兄妹的父母早早就去世了,他对这个妹妹有很深的感情。
    路芊芸自是同意。
    毕竟——上一世,时晚可是为数不多的治愈系异能,等到她成为了高阶异能者,只要你还有一条命,她都能给你救回来!
    甚至于到了后期,她还可以让被丧尸咬了的人避免丧尸化!
    虽然这个异能对于路芊芸的灵泉来说未免有些鸡肋,但她的灵泉肯定是不能暴露的,时晚自然还是有用的。
    就这样,时晚也加入了女主的队伍。
    随后她就发现,一直疼爱自己的哥哥,慢慢地爱上了路芊芸。
    有什么好东西都先给路芊芸,注意力全都放在她身上。
    时晚父母去世时她年纪还小,对时铮这个大她五岁的哥哥有很深的依恋感。
    她性子执拗,还有些敏感,对这个把自己哥哥抢走的女生产生了敌意。
    更何况时铮他并不是男主,而是深情男二,付出再多也只能得到一张好人卡。
    时晚原本就不喜欢女主,她觉得路芊芸在吊着她哥哥,于是处处针对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