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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高雅和低俗
    西蒙斯自打到了泥螺幽地之后,就有了一种随遇而安的心态。原因只是因为曹团长非常大度的给予了他包吃包住的待遇,顺带着还册封他劫掠团宣传官一职。
    有饭吃有衣穿,每天可以睡到自然醒,想创作就创作,想要偷懒就偷懒,西蒙斯完全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原本他是为了歌颂劫掠团而来,甚至还有着给曹团长立传的想法,但是现在他直接被这种从来未曾经历过的**生活给腐朽了意志。
    西蒙斯这辈子还没过过这样的清闲日子,生平第一次不用再为了生计而发愁,这就已经足够他感恩戴德了。对于自己从一个吟游诗人到公务员的转变,西蒙斯也非常适应,他觉得这之间并没有什么冲突,甚至还觉得曹团长看到了他身上的闪光点。以至于就这几天的时间,西蒙斯就已经不止一次在人前叫嚣着以自己的文化底蕴为劫掠团做贡献了。
    曹团长做出这个决定是因为除了罗韩小妮子之外,劫掠团还没有其他的文职工作者,半吊子吟游诗人好歹也算是文人。反正白养着,还不如给西蒙斯安一个职位,让他尽心尽力的在这里奉献一点热量。而之后的教育工作,很有可能还要落在西蒙斯的肩头上。
    至于麦迪,他这几天过得很不开心。特别是在和曹团长以及那些传奇的劫掠团战士们相处了几天时间之后,麦迪觉得心中高大光辉的英雄形象坍塌了。
    传说中的曹团长是一个风流儒雅,睿智而又英武的传奇人物。在斯图加特的很多小道传闻中,曹团长甚至都有了和帝国传奇英雄莱昂纳多相媲美的资本。
    实际上,曹团长偏偏是个顶着庸俗奸诈的大背头,成天脏话连篇没有丝毫贵族风范的抠脚土老板。理想和现实的差距一直都有,可麦迪没想过差距会这么巨大。
    麦迪依然还固执的以文化人自居,但是他却能够感觉到自己在这个地方的尴尬处境。如果说这泥螺幽地是一片汪洋的话。那麦迪就像是一滴水,有他不多,没他也不少。
    像是麦迪的导师西蒙斯就表现得很好了,西蒙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麦迪这个学生展示了什么叫做“随遇而安”。对于曹团长给他安排的宣传官一职,西蒙斯连磨合的时间都不需要直接就融入了进去,现在和劫掠团俨然已经严丝合缝了。
    这才不过几天时间,西蒙斯就学会了以劫掠团的身份自居,张口闭口都是“咱劫掠团”,似乎早已经将不堪回首的过往丢得一干二净。
    就连对麦迪的态度,都变得古怪了起来。想当初两师徒在江湖上到处漂泊的时候。过的都是相依为命的日子,但是现在,因为麦迪对劫掠团伸出的橄榄枝不感冒,拒绝成为一个光荣的劫掠团战士。以至于就连西蒙斯看着自己学生的眼神都充满了恨铁不成钢的味道,认为麦迪的思想觉悟太低,朽木不可雕。
    在前两天,为了讨好曹老板,西蒙斯甚至主动而又谄媚的为劫掠团设计了专属的旗帜。
    那面旗帜在麦迪看来也并没有多大的含金量,无非就是一个顶着大背头头型的骷髅头。下面交叉的横着两把大砍刀,和那些海盗的骷髅旗颇有点异曲同工的味道。就那样的抽象作品,麦迪觉得自己一天就可以设计出几十个。
    倒是劫掠团的所有人都对西蒙斯设计的团旗颇为满意,本来大家都是强盗土匪的干活。那么理所当然的,团旗就应该体现出来这个本质。西蒙斯设计的团旗无他,唯一的优势就是简明扼要的点明了主题。
    最后在劫掠团那帮坏得流油的家伙七嘴八舌之下,倒也让那面旗帜上多了一些点缀。想到这里。麦迪就觉得一阵无语。按理说,吟游诗人这个行业就是非常看重名誉和声望的行业了,说得庸俗一点。这个行业就是一个追名逐利,满足自己闷骚虚荣心的行业。
    可见到了劫掠团那帮二不挂五的骨干分子之后,麦迪才知道自己之前的想法都是错的。这个世界上最虚荣的绝对不是文人雅士,而是劫掠团的成员。
    泛美大陆上有着一些渊源流传的传统习惯,这个麦迪也有所了解。像是军事化组织,这样的组织一直以来都非常讲究这些方面。
    一个军事化组织不但有着自己独特的氛围,一些历史悠久的王牌劲旅甚至还有着自成体系的一套文化传统,以此来体现自身的地位和身份。
    比如说塞尔提克帝国的绿甲雄师,比如说雷克斯帝国的紫金军团,像是这一类劲旅之所以在整个大陆上都有着赫赫威名,归根结底,这和他们的历程以及代代相传的文化传统就是分不开的。他们把这些东西变成了军魂,也成为了他们强大的一个组成部分。
    比蒙帝国同样也有这样的王牌劲旅,无论是虎贲军团、狮心军团还是夜舞军团,这些都是历史渊源流传的劲旅。像是这样的老牌而且广为人知的劲旅,自然有资格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来包装自己。但是无论怎么想,麦迪都不觉得劫掠团能和这些王牌劲旅划等号。
    这只不过是一个二流的军事化组织而已,说得难听一点,甚至还是一个以打劫为本职工作的团体,充其量不过是一个有着军事化组织头衔的盗匪团伙。之前麦迪听到的那些传闻已经不能再影响麦迪的认知了,在这里呆了一段时间之后,麦迪哪里还能不知道那是一帮什么样的家伙?
    粗鲁、低俗、蛮野……几乎所有负面的形容词都能够套在劫掠团的脑袋上。而就是这样的一帮家伙,偏偏脸皮还不是一般的厚。西蒙斯刚刚把团旗设计好,那帮混蛋就已经挖空心思的在往团旗上润色了。
    在泛美大陆上,为军旗润色是很正常的事,比如说一个队伍要是干出了什么壮举,有了什么光辉的战绩,就可以把这些变成一个里程碑,将之绣在军旗上,借此来体现团队的光辉历程。这是整个大陆都流行的手法,但凡是懂行一点的人,一眼就能够从军旗上看出这支队伍有着如何光辉的历史,有多少光荣的沉淀。
    而劫掠团那帮虚荣的混蛋,则是想到了什么就往上面添什么。这个劫掠团满打满算成立到现在甚至还不到半年的时间,它的历史只能用月为单位来计算,但是在那帮虚荣的混蛋一番加工之后,那面军旗之上的东西多得可以让人眼花缭乱。
    麦迪在斯图加特城待了很长一段时间,夜舞军团的军旗自然也没少看。就连夜舞军团军旗上的刺绣,比起劫掠团的军旗都显得无比的寒酸!
    麦迪听说过,曾经传得沸沸扬扬的屠龙双子星就在劫掠团当中,虽然这是巴克利和韦德两人曾经的个人光辉,但是他们要把这个荣誉算在团队的脑袋上也说得过去,麦迪可以接受那帮混蛋在军旗上刺上一个滴血的双足飞龙龙首。
    但是那帮家伙还在旁边刺上了一个带着缰绳的双足飞龙龙首,这样的标志可是代表着这个团队当中有着一位驭龙勇士!哪怕不是真正的龙骑士,只是一位双足飞龙骑士,那也是极为夸张的一个荣誉了!
    而麦迪来到泥螺幽地里面之后,还未曾见过在天空中高来高去的双足飞龙骑士。想都不用想,那帮混蛋这是在乱搞,他们根本就不尊重事实,把光荣的军旗当成了任由他们涂鸦的羊皮卷!麦迪自诩为是一个品行高洁的吟游诗人,自然看不惯那帮虚荣混蛋这样扭曲事实的做法,当下就提出了质疑。
    在军旗上乱动手脚,这不但不会对劫掠团的形象有什么正面帮助,反倒一被人发现了,这群混蛋就会身败名裂!
    面对麦迪的质疑,巴克利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揪出来了一头叫做旺财,模样古怪的魔兽,声称它就是一头根正苗红的双足飞龙。不只是巴克利,就连劫掠团的其他人都一口咬定那就是一头双足飞龙,一群人还借机把麦迪给拐弯抹角的骂了一顿。
    麦迪哪怕只是初入门,那也是吟游诗人。吟游诗人就是博学多才的代名词,麦迪多少也读过一些书,哪里会不认识双足飞龙?
    双足飞龙,那可是七阶的超阶魔兽,双翼展开超过了十米的庞然大物。麦迪把旺财打量了好半天,也没发现那个身材臃肿得像是马桶一样的畜生有什么地方和双足飞龙挂钩。当旺财被揪到麦迪面前的时候,一双眼睛里面满是血丝,一看就是喝高了的模样,连站都站不稳。
    虽然旺财也有一对鳞翅,但连滑翔个几米远都异常吃力,脑袋上还顶着两个大包。如果这也配叫双足飞龙,那麦迪觉得自己单枪匹马就可以屠一群!
    残酷的现实让麦迪欲哭无泪,追逐英雄的脚步只是黄粱一梦而已,真实的情况是他莫名其妙的误入了贼窝……(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