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是这样一个混得全族老小当强盗去抢酒喝的矮人部落,却搞到了传说中的米其林星级大厨亲手酿造的美酒,这未免也太让人不可思议了。其性质,等同于是一只公鸡跳出来说它干了一只不死鸟一样。
曹团长掏出来的那条子弹带,在他看来可以算作是一份天大的人情,毕竟那是有价暂时无市的好东西,不是这些穷山恶水当中的刁民有机会品尝得到的。但是朗多摸出来的这玩意儿,是真正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的好东西,从意义上来说,比曹团长的鼓包雪茄更嚣张。
曹团长有点哭笑不得,说句实话,他主动对朗多示好,那是秉承着拿人手软,吃人嘴软的原则。换来的结果是,他自己才变成了那个手软嘴软的人。但是曹团长也同样无法拒绝,怀揣着朝圣一般的心,曹团长轻轻的抿了一口。
才真的应该浅尝辄止。不然,这就是异界版猪八戒吃人参果的故事。
事实正如曹团长的预料,只是这轻轻一抿,就差点让曹团长泪流满面。一股驳杂馥郁的果香瞬间在舌尖爆炸开来,即便是早已经下肚,但是那齿颊留香的感觉却始终徘徊不去,曹团长甚至能够品味出其中的融合又独立的果香。
“这叫做百果酒其实有点言过其实了,因为这里土地贫瘠,即便是米其林人也收集不到那么多的酿酒材料,顶多也就二三十种而已。希望朋友你不要介意,这已经是我朗多能够拿出来的最好东西了。”朗多见到曹团长那一脸似哭似笑的表情,抓了抓脑袋不好意思的说道。
曹团长当然不会介意,无论是这弱化版百果酒还是朗多那声“朋友”,都让曹团长觉得受宠若惊。这么快就被朗多视作朋友了。这进展简直是出乎意料的顺利。至于百果酒,曹团长只能当做是丰富自己人生体验的一次经历。
奥老爷子更是被这一瞬间就变得像是亲兄弟一样的两人弄得哭笑不得,曹团长那糖衣炮弹的效果未免也太有劲道了。或者这就是年轻人之间的交际方式吧,奥老爷子这一刻真的觉得自己老得快要和时代脱节了,越来越看不懂这个奇妙的世界了。
不过,矮人说一不二,朗多既然已经把曹团长称作“朋友”,那么今天的任务基本上已经等同于是完成了。只要能够初步的建交,那么就不愁没办法把这些烈焰矮人给收至麾下。
“这个嘛,我觉得是好东西。但是对于我这种热血男儿来说。它不应该叫做酒,只能叫做果汁。我们劫掠团的战士,只饮烈酒。但凡世间好男儿,都应如此!”曹团长点了点头,笑眯眯的把皮囊又还给了朗多。
“这个自然,但是智慧种族都各有不同,这才让泛美大陆一直以来都精彩纷呈。米其林人并不喜欢烈酒,他们一直比较喜欢柔和的饮品,在水果酒方面更是一绝。哪怕是号称自然之友的精灵。酿造出的果酒相较于他们来说几乎等同于污水。”还是奥老爷子有见识,一番话就把这些东西剖析得清清楚楚。
但曹团长的这番话却深得朗多认同,这个前一刻还被朗多视作为无礼不速之客的大背头,此刻变得说不出的顺眼。一谈到喝酒经。那可是矮人最钟爱的领域,没有什么比这更能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
曹团长其实也有这方面的偏好,作为一个华夏好儿女,曹团长对那博大精深的酒文化一直都很感兴趣。而且。在神州大地上流传着一句至理名言:业务都是酒桌上谈出来的。
放在今天,这句至理名言也同样显得合适。看看朗多的表情,就知道他已经对曹团长有了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矮人族流传着一句不为外界所知的话:什么是男人?真正的男人就应该喝最烈的酒。操最强壮的女人。
就算这句话的最后部分曹团长不一定会苟同,但前面的部分肯定是说到了曹团长的心里面。在矮人的审美观当中,身体强壮,体毛旺盛的女人很能生娃,有利于传宗接代。她们的地位比那些好看不中用的花瓶女更高,更有性价比,还是真的“性”价比。
“还真别说,我曹某人在道上混了这么长时间。说到酒,从来都只有我请别人喝酒,还没有出现过别人请我喝酒的情况……”曹团长的话虽然嚣张,但是却有十足的底气。作为曹氏烟酒企业的第一负责人,这是他最得意的一个领域。
曹团长说着,又咧嘴一笑,道:“既然你已经先行抛‘砖’了,那我只能告诉你,你这次押中宝了,我的‘玉’被你给引出来了。来,尝尝我劫掠团的特产美酒!”
话语刚落,曹团长一伸手,如同是变戏法的从腰后掏出了几个大皮囊,一字排开铺在了朗多的面前。从他精赤着膀子的形象来看,朗多愣是没反应过来这些足有两尺来长,尽皆填充得几乎要爆炸的皮囊先前是被他放在什么地方。
朗多低头一看,上面用不同的泛美大陆通用语标识出了这些它们另类而且非常独特的名字,“毛台”、“六粮液”、“拉肥”、“贱男醇”、“驼牌”……
“这些都是酒?”朗多吞了口唾沫,喉结一阵耸动,眼神都变得异常惊悚,而且直勾勾的。如果这些都是酒,加起来少说也有二三十斤,摆在一个矮人面前,其效果无异于一个风华绝代的美人对于一个好色之徒的冲击。
“今天来得急,身上只有这点小样,你将就着尝试一下。”曹团长难得的谦虚了一下,但是他的言笑中却透着一股说不出的怂恿。
人生啊,真是奇妙!朗多的眼眶湿润了,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遇上什么。先前朗多还在为了一口酒而愁眉不展,转眼之间,曹大善人就摆着一大堆各色各样的酒请他痛饮,这简直就是一场朗多不愿意苏醒过来的梦境!
“来试试这个,浓香型‘贱男醇’,这酒都不算是什么好货色,在我们劫掠团这酒都没什么人喜欢喝。倒是劲道十足,我的兄弟喜欢那它来洗脚洗澡,倒进河里喂鱼虾什么的。”曹团长的脸上悄悄换上了狼外婆一样的笑容。
“用酒来洗脚洗澡?倒进河里喂鱼虾?”朗多使劲的揪了一把自己大腿上的肉,顿时疼得他一阵龇牙咧嘴。这劫掠团都他妈是些什么人?用酒来洗脚洗澡?还倒进河里喂鱼?
朗多第一次想知道这些家伙到底住在哪里,酒又是往哪条河里面倒。即便矮人生性不喜欢水,朗多都愿意去尝试一下游泳。如果是泥螺河,哪怕里面有凶猛的鳄鱼,朗多觉得那都不是什么问题。
肚子里还有很多话,朗多已经说不出来了,因为曹团长已经拔开了那袋贱男醇的塞子,仿佛是做示范一样,抽出了自己那双大脚丫子,开始用清澈的酒水冲洗起来。
这是暴殄天物!朗多几乎要疯了。那塞子刚一拔开,朗多的鼻翼就在狠狠的抽搐着。从生下来到现在为止,朗多从来未曾嗅到过这样浓烈醇厚的酒水香味。之前有幸从人类商旅团那里抢来的马头人、伏特加、龙舌兰这些烈酒,在气味上来说被这所谓的“贱男醇”甩开了十条街都不止,不愧是浓香型,这香味太诱人了!
哪怕一口都还没喝,朗多都能从那香味当中嗅出这酒的劲道有多么狂猛。那些人类的烈酒朗多之前一直捧为神品,而今,它们已经黯然的走下了神坛。
而曹团长也确实是个贱男,他这一倒,足足倒去了大半皮囊,朗多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当着一个饥渴的矮人面前拿烈酒洗脚浇地,简直就是这世界上最大的原罪!看着那双酒迹斑斑的大脚丫,朗多甚至恨不得跪在地上将之抱起来舔上两口!
“瞧你那点出息,别这样盯着我,我家里这种酒遍地都是。”曹团长说着,直接用手一阵粗鲁的摇晃,喷溅而出的清澈酒水喷得朗多满头满脸都是。
朗多丝毫都不觉得这个颜.射的动作有什么不雅,更不觉得自己被曹团长冒犯了,事实上,在曹团长刚才自顾自的吹牛时,朗多就已经无可抗拒的陷入了想象当中。用烈酒来洗澡洗脚到底是什么滋味?朗多恨不得淹死在一大坛烈酒中!
朗多小心翼翼的昂起了头,为了不让那些给他洗脸的酒水就这么默默的跌落尘埃。抱着虔诚的心,朗多伸出舌头在自己沾满了酒珠的茂密大胡子上舔了一口。瞬间,朗多就已经泪流满面了。这种烈酒,简直是矮人梦寐以求的神品,是那种让矮人一喝就会在心里咆哮:“噢!妈妈,我找到了人生的真谛!”的极品!
而这种酒,在那大背头说来,还只是一般货色。那其他的皮囊当中又装着什么样的烈酒?那画面太美,朗多已经不敢想象了。
“怎么样?”曹团长揪了揪朗多那编成鞭子的大胡子,一脸促狭的笑意。
“这真他奶奶是好酒啊!”朗多泣不成声,声音明显都已经变了调,怪声怪气的吼道:“入口柔,一线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