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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揣着一腔报国的热忱,马不停蹄赶来的曹团长对已经在望的孟菲斯主城有着非常强烈的向往。只是看着那高大厚实的城墙,还有上面那风道雪箭留下的痕迹,曹团长就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曹团长都可以想象得到哪些铁骨铮铮的比蒙勇士在这个苦寒之地戍边的画面,而曹团长觉得自己的使命非常崇高,因为他是想要解放出南疆这些比蒙勇士。
曹团长也是一个思维跳跃幅度相当大的人,在一路上也不止一次的幻想过和这些南疆勇士会面会是什么样的画面,可最后的事实告诉曹团长,他大错特错了。劫掠团在帝国内部声名鹊起,但是更多的是臭名远扬的性质,也就是说,曹团长自己都不觉得自己会有什么面子。像是夹道欢迎劫掠团这样的画面,那只有可能存在于幻想当中。
因为这样,曹团长想的也顶多不过就是老老实实的加入行伍,跟周围左近有关系的战斗单位打打招呼,混个脸熟,之后有个照应就行了。现在可不是在流亡之域,太过高调可是没有什么好处的,闷声发大财,这才是参与这种大型会战应该持有的态度。
不过曹团长绝对没有想到的是,当劫掠团出现在孟菲斯主城之外时,立马就发生了让人难以接受的事实。本来孟菲斯主城还是井然有序的,城门大开,还有不少的比蒙贩子在城门周围做生意,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完全感受不到半天严冬酷暑带来的凉意。就像是那句俗话,有比蒙热血男儿所在的地方,便永远不会寒冷。
好歹这里也是比蒙帝国南部行省的主城,就算不是固若金汤,也不是一般的流寇盗匪能够威胁得到的。孟菲斯主城的城墙高达几十米,同样是比蒙传统的厚重风格。典型的坚城。只要城门一关起来,想要打进去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城内的面积相当庞大,因为南方诸蛮的威胁,孟菲斯城从建设开始,就是以堡垒的构思来建造的,耗时足足上百年方才建成。就连孟菲斯的比蒙农民和牧民,根本不用出城就能够在城内做好耕种和放牧,可想而知这孟菲斯主城是有多么的庞大,可以说是现在比蒙帝国当中最大的一座城市,规模比斯里兰卡皇城都还要夸张十几倍。堪称是气势恢宏的典范。
“大家伙都看看,这就是咱们比蒙帝国第一要塞的风采,孟菲斯主城从建成至今,经历过无数次的战争,却从来没有半个侵略者能够踏足其中,这是比蒙帝国南疆最坚实的屏障!”大概是因为很长时间没有看到孟菲斯主城的风采,斯嘉丽足足回味了好半天,方才想起了自己是劫掠团第一导游的职责,非常自豪的给劫掠团战士介绍了起来。
其实哪里需要斯嘉丽多说半个字。劫掠团的战士们早都已经驻足观望了,人人都不由自主的站得笔直,仿佛只有这样的精气神,才能感觉自己不那么渺小。乐邦和一群银背猩猩武士已经快要灵魂出窍了。这些从贫穷的克利夫兰走出来的伪骑士,一开始的蓝图,就是在这里。直到他们真的来到了这片大地上,才发现自己以前的想象是多么的空洞无力。
这里是一个诞生英雄的地方。可你也完全能够想到自己在这个巨大的要塞面前连坨屎都算不上,想要混出头,哪里是这么容易的事。隔着老远。也能够看得到城墙上来回游弋的巡逻队伍,数量非常之多,密密麻麻的,非常尽责。理论上来说,越是坚实可靠的要塞,负责巡逻的人往往并不多,因为不需要。像是孟菲斯这样的巨型要塞,就算是百十米安插一个守卫,都能保持足够的安全性。在孟菲斯那近乎高耸入云的厚重城墙外面,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地带,任何宵小之辈要靠近这里,都极容易被发现。
可孟菲斯还是有这么森严的动态防御,可以想象这些南疆的战士是有多么的警惕了,甚至你可以想象他们齐整的军容军貌,还有那一丝不苟的军纪。曹团长抓了抓脑袋,点上了一支大雪茄,良久之后方才吐出了一股白烟,徐徐道:“雄关漫道真如铁也!换做老子是那帮傻逼南蛮,绝对不会扛着原始武器来硬撼孟菲斯,这些不理智的举动和找死有什么分别?”
奇怪的是,没等劫掠团的乡巴佬们感叹多少时间,一阵紧促的号角声忽然呜呜作响,如同来自远古猛兽的咆哮。这种旋律,曹团长是非常熟悉的,因为这是比蒙军队在遇到敌人的时候才会发出的警示,那种用巨角犀标志性的大角打磨而成的号角,是只有比蒙帝国的各个主城才有的配置,肺活量低的人,把自己吹得缺氧都吹不响。所以掌角的哨兵,往往都是那种体格超常的巨汉,一旦吹响了这号角,那声音也可以传到老远的地方,经久不息。
这号角声一响起,顿时那些还在孟菲斯城外徘徊的行人和商贩便急匆匆的奔进了城门当中,即便人数非常多,但是也就是几个呼吸的时间,外面就已经一片空旷了。那巨大的城门吊桥也在粗重的铁链拉动之下迅速的升了起来,直到那吊桥严严实实的拍在城墙上。这种画面,让曹团长完全有理由相信孟菲斯是座非常严实的城池,就连这些普通民众,都有着良好的纪律性,一旦遇到变故能这么处变不惊,完全找不到任何一点死角。说得不客气,这孟菲斯就像是一只巨大的乌龟,遇到了什么风吹草动,只需要把脑袋和四肢往乌龟壳里面一缩,任凭你有再大的本事,也找不到地方下口,只能在外面对着那同样有数十米宽的护城河发傻。
“我去!还真有这种傻逼?!”斯嘉丽也差点没有咬到舌头,甚至都情不自禁的爆了粗口。孟菲斯这种在警告声中全城戒严的画面,斯嘉丽在南疆生活了这么长时间也都没有见过几次,那都是在南方诸蛮的联军滚滚袭来的情况下,方才有可能见到的壮观景象。而斯嘉丽紧张的抓着缰绳左顾右盼好半天,也没有发现半个敌人的影子。
至于劫掠团的战士表现更加的抢眼,在曹团长暗骂一声把手中的雪茄弹出去顺手从旁边的拖车上扯出那把门板大小的神泣时,劫掠团的战士们也瞬间完成了备战的准备。五百个鬣狗二哥组成的车队瞬间被劫掠团五百个钢铁罐头一样的家伙围在了中间。一个标准的三角形冲锋战阵在瞬间组合完毕,劫掠团那些让人心惊胆战的凶器也瞬间出现在了三角战阵的边上。
这种冲锋战阵是劫掠团最常用的阵型,这里可不是无尽之森,也是劫掠团战士们最喜欢的开阔地带。在这样的地势当中,任何一个劫掠团的战士都有强烈的自信,他们坚信没有任何对手能够挡住他们的集群冲锋,无数次显赫的战绩已经印证了这个真理。防守阵型?只有懦夫才会在这样的情况下缩着头挨打,劫掠团的人只会用铁血风格教会对手什么叫做残忍!
“呵呵,兽神大哥还真是给我这个小弟面子。瞧瞧咱们的机会多好,才刚到地头。就给了我们一个展现自我的机会。”曹团长这个匪首则是兴奋的搓了搓手,一脸亢奋的开始训话:“所有人都有了,不管来的是什么家伙,你们都不能给老子丢脸了,当着孟菲斯的兄弟同胞们打好漂亮的一仗!让他们看看我们劫掠团的风采,要是搞好了,之后咱们可就有理由去抢一些有油水的作战任务了!哈哈哈哈……”
劫掠团的人对曹团长那癫狂的姿态一点都不觉得奇怪,老板那种见机行事的嘴脸,早就已经是招牌了。要说抓机会,曹团长认第二,泛美大陆上还找不出几个敢说自己是第一的。而且劫掠团的战士也同样有自信,只要不是十倍百倍于自己的敌人。劫掠团的人完全可以在这种开阔地上游刃有余的收拾他们,即便是带着一个行动不那么快的车队,他们的机动力都不是一般人能够了解的。
再加上旁边就是大名鼎鼎的南部主城孟菲斯,那里可是比蒙兄弟的聚居地。按照时间上来算的话,现在已经临近南征的集合期限了,帝国各个地方的强军劲旅应该都已经集合到了孟菲斯。若是他们发现了劫掠团的好兄弟们有麻烦。难道只会在城墙上摆造型?
“老板,我感觉情况好像有点不对劲啊……”盖尔悄悄的凑到了曹团长的旁边,扯了扯还在唾沫星子横飞,激情四射做战前动员的曹某人。
“什么不对劲?我都说了,打仗的事,盖尔你就别跟着掺和了。相信老板,我不管他们是哪里来的傻鸟,可我敢保证他们绝对是这里最可爱的人,我会用他们的鲜血来展示我们劫掠团风采。这可是老板事业的上升期,千万别束手束脚的。”曹团长拍了拍额头,一脸的头疼欲裂的模样,这个激动的家伙根本都还没来得起去看到底敌人在哪个方位,就先把自己的态度表明了,就是要把这台戏给唱出的味道来。
“老板,似乎引起孟菲斯主城骚动的,是我们……”盖尔翻了翻白眼,也有点无语了。
“寻老板开心呢?我们可是来团结南疆的弟兄,一起发动正义的南征,他们防我们干什么?”曹团长也没好气的翻了翻白眼,完全不能理解盖尔这番话的意思。
不过当曹团长环顾了一下四周之后,同样也有点傻眼了。因为孟菲斯城外是货真价实的开阔地,虽然刚下过雪,不过地面上也只有浅浅的一层,连鞋底都埋不住。如果有敌人的话,以曹团长的视力,完全没有理由发现不了。而现在,除了呼啸的西北风之外,这孟菲斯城外就只有劫掠团这票人而已,除非敌人都会隐身术。
“妈的!防火防盗防手足?这孟菲斯的兄弟是什么个意思?难道不欢迎我们劫掠团的兄弟?瞧不起我曹某人?一来就吃这碗闭门羹,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曹团长发现盖尔所言非虚之后,顿时就来气了。
本来刚刚跋山涉水的赶过来,一路上大家伙都挺不容易,曹团长还想着到了孟菲斯一定要找个机会好好的休整一番,和南疆的兄弟把酒言欢。结果却没想到会是这么尴尬的一副画面,曹团长甚至第一时间觉得有人故意在作弄劫掠团,而且不惜用这种吹响战斗号角的方式来给劫掠团下绊子,这太过分了!怒火攻心的曹团长扛着大砍刀,大步流星的就朝着孟菲斯狂奔而去,劫掠团的傻大个们也跟着在后面跑得吭哧吭哧的,一个个脸上都是写满了不善。这是一票标准的亡命徒,只要带头大哥不爽了,他们也能在瞬间进入集体暴走的状态。
“今天要是让老子把这个搞恶作剧的家伙揪出来,不管他是什么身份,第一时间就打断他的狗腿!反了天了!”曹团长冲到城门近前,余怒未消的破口大骂。
不过也就是这个时候,一阵弓弦的声音忽然响起,那种“仙翁仙翁”的声音异常的刺耳,曹团长的耳朵瞬间就竖了起来,手臂一挥一握拳,后面的劫掠团大部队顿时来了个急刹车,从狂奔状态到精致仅仅只花了一个眨眼的功夫而已。
而曹团长连看都没看,把门板大刀往自己面前一插,只听得“叮叮当当”的一阵脆响,那些飞射而来的箭矢就被神泣全部挡了下来。这些箭矢从城墙上面射下来,还带着下坠的惯性,杀伤力也是不可小觑,而且放箭的人绝对不是一般的杂鱼,准度还挺不错的,全都是冲着一马当先的曹团长而来,也是曹团长进入了他们的有效射程方才动手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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