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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五天时间
    燕五的武技,让丁荒惊骇,又憋屈不已。
    他不怕挨打,燕五在身上造成的轻微划伤还能挺得住,只气自己空有一身力气使不出来,被对方当沙包打。
    而且燕五这狠婆娘全力攻击他的肘膝,一心想让他跪地出丑,实在太过分,他宁死也不愿遭受下跪的屈辱!
    可是不论如何愤怒,还是有心无力,打不过就是打不过,再这样下去,他早晚要跪!
    “啊呀,丁荒,你怎么光防守呢?追上去打呀!打她呀!”
    两个捕快注意力被比武吸引了,铁链一松,丁丧又能说话了:“不能再这样耗下去了,你的愈伤之术也有极限,早晚要被耗光自愈之力!”
    丁荒当然知道自己血囊里的纯血只剩一半了,但也不会让对手知道,没想到被这个猪队友一开口就给泄露了出去,气的直想再给他一耳光。
    “哈哈哈。”
    燕五听了大笑,嘲弄道:“丁荒,我看你还有多少血能流?还能在我剑下坚持多久?”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蠢货!”
    丁荒正气恼时,又听丁丧在一旁焦急大叫:“你的自愈之力最多只能再撑一个时辰,不能再拖了,快进攻呀!”
    “一个时辰?”
    丁荒一愕之下,立刻明白了便宜孙子的想法,一脸担忧道:“肯定没那么长时间,燕捕头攻势太过凌厉,最多半个时辰。”
    “啊?才半个时辰啊?”
    丁丧一惊,呲牙叹道:“唉,那你就认输吧,不要比了,我跟她走就是了。”
    丁荒振作精神,瞠目叫道:“不,我要拼到最后一刻。燕捕头,我陪你再战半个时辰!”
    燕五听了二者对话,神情渐渐不自然了,动作也放慢了下来,一下没有了势在必得的气势。
    她的剑招如风雷一般,动作剧烈,体力消耗很大,怎么可能鏖战半个时辰?估计连一炷香时间都撑不到。
    “嗷啊!”
    丁荒见她灰心了,不由大喜,仰天怒吼一声,激发体内储存的全部尸气,浑身黑气缭绕,体力和反应速度瞬间提高了几分。
    他凝聚目力,全神贯注,终于捕捉到燕五的身形,一下猛扑过去。
    “当!”
    燕五正在犹疑中,注意力不集中,没想到他的速度会突然提升,猝不及防,一下被铁爪砸在宝剑上,剑招、脚步顿时凌乱。
    丁荒好不容易抓住机会,朝对方全力攻击,穷追猛打。燕五被他缠上,一时竟然摆脱不掉,连连后退,险象环生!
    丁荒将对手逼到大树前,已经没了退路,没有用爪去抓,对准持剑的手腕,一巴掌拍了过去。
    谁想燕五把宝剑一振,重重刺在他胸口,又借反推之力跃身而起,在树干上踩了几步,翻身从他头顶飞了过去。
    “停手!”
    丁荒急忙转身去追时,燕五竖掌大喝:“你本事得到了我的认可,不比了!”
    她背剑身后,胸口起伏着,一撩头发说道:“我答应你的请求,可以放了白煞无常。”
    丁荒心中一松,忽然感觉浑身无力,站都站不稳了。
    他知道是尸气耗尽了,依靠着大树,不露声色道:“多谢燕捕头。”
    燕五的盯着丁丧,冷声道:“现在你可以把幕后之人告诉我了吧?”
    丁丧摇头道:“我是从赏金中间人哪里得到的消息,不知道幕后之人。那些中间人你也知道的,从来没有人能从他们口中探到过口风。”
    “那还留你何用?”
    燕五双目圆睁,又要发怒,丁荒急忙说道:“燕捕头给我们一点时间,我们一定查出幕后之人!”
    燕五喘了口气,对丁丧说道:“我不相信你这个卑鄙恶人,但我信任丁荒。丁荒也信任你,希望你不要欺骗一只诚实的僵尸!”
    丁丧吐了一口,不爽道:“男人婆,不要侮辱我,大爷我从不被背叛家人!”
    “家人?”
    燕五听的奇怪,还以为是赶尸人的独特称呼,没有细究,对丁荒伸出手掌道:“五天。”
    “五天后,不管你们是否找到人,都要来报我,虽然不能免了惩罚,但能保住你们的清白。若不见人,你们两个就是截杀刺史家人的通缉犯。”
    “多谢燕捕头信任!”
    丁荒朝她郑重施礼,慨然道:“五天后,我会带幕后之人的消息来见你。”
    燕五瞪了丁丧一眼,对手下点头示意,两个捕快便松了铁链,放丁丧出来,然后收拢铁链缠在腰上。
    “我们走,刺史公子还在山外等着呢。”
    燕五一招手,带着两个手下头也不回的走了。
    “男人婆,今天要不是……诶,祖爷爷你怎么了?”
    丁丧正骂骂咧咧,忽然看到丁荒瘫软在地,急忙跑过去一看,发现是尸气耗尽了,立刻背起自家祖爷,艰难的往山上爬去。
    ……
    “丁丧,你是蠢还是胆大包天,连刺史家人都敢截杀?”
    破庙里,丁荒缓过气来,敲着佛台训斥自己的便宜孙子:“你知不知道事态有多严重?你的行为有可能激怒整个大唐朝廷,集天下之力来抓你,钻地洞里也能把你揪出来!”
    丁丧蹲在他对面,尖顶帽已经丢了,灰白的头发遮着半张脸,垂头丧气道:“我也知道会捅了马蜂窝,可是没有办法,我缺钱,不得不做。”
    “你要钱做什么?”
    丁荒骂道:“你一个行走江湖的赶尸人,又不购置田产豪宅,为何如此贪恋身外之物?为了享乐连脑子和命都不要了吗?”
    “赶尸人可不是穷鬼能做的。”
    丁丧挪了下脚,摊手说道:“僵尸需要精心祭养才能变强,花费非常高,需要很多珍稀药物和材料,动不动几百上千两,贵的要死,万贯家财都顶不住。”
    “除非你想做一个条死鱼,不让自己的僵尸提升等级,随便混日子,否则,每个赶尸人都要为挣钱奔波忙碌。”
    “我之前豢养的那两只僵尸,把我钱都花光了,却又被人打死了,投入的钱财都打了水漂,只好来果州寻找新僵尸,顺便再找找你的尸首。”
    “不过,好的僵尸可遇不可求,只能找盗墓贼购买,最便宜的也要一千两。我身上没钱,盗墓贼也不会长时间停留,只能想办法赚钱,便接了这桩生意,两千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