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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5章 。
    “作为一名舞蹈老师,在看到这部作品的时候,只能说,心灵依然会受到撼动。

    有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力量牵引着我。

    在看完作品以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因为我感觉到,他们不是在用身体舞蹈,而是用他们的心在舞蹈。

    我想,如果再完美一点,哪怕把这舞蹈放在春晚的舞台上,这个节目也会撼动全国吧!

    视觉的享受与心灵的震撼,这是我最大的感受。”

    《千手观音》是一个既有传统之美、又有现代之力的舞蹈作品。

    其内容是极具原生态的,朴实无华,取材于我国传统文化,我想,打动人的正是它的原始和真实;而艺术表现手法却是很有现代气息的,借助很多现代舞台效果。

    《千手观音》以其精美绝伦的舞蹈艺术征服了包括我在内的所有的观众,其具有东方传统神韵的音乐,演员精湛的表演,将所有欣赏作品的观众带入梦幻般的艺术天堂和充满爱的精神境界。

    舞蹈借助的艺术形象观音,更给人不一样的亲切感。

    《千手观音》以浪漫的手法,把静态的壁画、雕塑形象变成动态的舞蹈,赋予佛教形象以生命和人的活力。

    舞蹈通过肢体的千姿百态,极其生动地把那些万能的手展现在人们面前。

    《千手观音》其动作现代化的价值是艺术形象再创造的一次成功的尝试。

    在动作结构上,改变了动作的单一性,打破了传统的动作连接逻辑,注重多方位、小角度的变化。在运动方向和线条、造型上也多选择不对称性,出其不意,这种节奏的多重处理法,使得《千手观音》就动作而言打破了原有的舞蹈组合的规整性,加强了舞蹈动作变化的莫测性和流动性。

    其实,给人心里震撼的不仅仅是舞蹈作品的美轮美奂,再看演绎这部绝佳作品的演员们,更让人心生崇拜与敬仰。

    众所周知,他们都是年轻的聋哑演员,他们将舞蹈《千手观音》演绎得天衣无缝、美轮美奂。

    生活在无声世界中的他们,能够将《千手观音》演绎得几乎完美,所以说,他们真的是用心在演绎,而不只是单单的身体。

    《千手观音》的成功不是偶然,而是绝对的必然,其将舞蹈艺术展现的淋漓尽致,让人真切的感受到舞蹈艺术的美,再者,舞蹈演员们的特殊身份以及精湛的表演艺术,更为作品的成功添了绝佳的一笔。

    优秀的舞蹈作品可以有很强的感染力,可以说,他们的成功,绝对不是偶然。

    “可惜,就像楼上说的,确实还差那么一点火候。”

    “只能说一句,真美……π_π”

    “我喜欢观看歌舞类的节目,不过如今已经很难有好看的舞蹈了,而《千手观音》这个舞蹈,却是让我觉得焕然一新,眼前一亮。

    虽然看舞台上显得简陋,但也是五脏俱全,但是在那简陋的舞台上,在璀璨的灯光下,身穿金黄舞衣的演员扮演的“观音”开始舞蹈了。

    她们的舞蹈是那样的整齐有力,又温柔优美;是那样充满活力,又安静庄严。

    她们静穆纯净的眼神、娴静端庄的气质、婀娜柔媚的纤手、熟练一致的动作把“千手观音”表现得美轮美奂,令我惊叹不已。

    那美妙的舞蹈在轻歌曼舞中沉醉,那是无声的美妙,那是无声的震撼!此时此刻,类似“此时无声胜有声”的话语已经远远不能形容这种用心、用爱、用坚强组合成的感动。”

    “千手观音”:生命之舞!

    千手观音的这个表演,我从未见过,但大家都知道这个名词,却也不曾知道它的壮美,它的惊艳,而此刻,当它来临之时,仿佛像是在震撼我的视觉。

    那是一个舞台,也是一个心灵的驿站。

    金乌族为了得到太阳古经,疯狂追杀太阳族的残余族人,最后只被主角救下一个幼童,其余人全灭,整个过程没有一个人族大教出面庇护。

    黑暗动乱爆发后,那些苟延残喘的至尊们为了继续活下去,需要吸收数以千亿万亿生灵体内的生命物质给自己续命。

    在这场蔓延全宇宙的恐慌里,有个至尊降临到了紫微古星域,整片星域都要崩溃了,大家哭天喊地都没用,这时候有人念起了太阳圣皇。

    没想到真的起作用了,太阳圣皇的葬地炸开了,圣皇唯一遗留下的一块人皮,带着帝兵去迎战,最后阻挡住了至尊,保下了紫微星?域,但是人皮破损了,帝兵残缺了,后人,一个都没有了

    圣皇的人皮逼走至尊后,强撑着一口气,盘坐在星域上空,继续守护着这片大地,一天,两天,油尽灯枯的圣皇终是撑不下去了,人皮干瘪,空洞的双眼流下两滴血泪,倒在尘埃中,再也没有起来。

    还记得至尊离去前曾问圣皇,为了这帮蝼蚁,值吗,真的,我也想问,值吗?”

    “值吗?”

    “这段当初都看哭了,紫微的人何其有幸,有这样一位人皇,或许在人皇眼里,那些人都是他的孩子吧,放不下,舍不掉,哪怕做错了事也是会原谅的。”

    “仙路尽头谁为峰,一见无始道成空。

    无始与女帝,两人都是为了逝去的亲人而修道,然而女帝选择了“不为成仙,只为在红尘中等你归来”这像是一种妥协,无始则是打上仙路“欲活双亲”,虽然最后未成功,但是那种心胸与气魄当真是无人能与之匹敌…

    以一己之力,镇压八荒六合,横扫域外,禁区之中的存在,不朽的圣灵更是不敢出现,使人族出现了一个盛世…

    责天大结局中,无始与两个同等级人物(不死天皇,无名红尘仙)对战多年不落下风,直到叶凡、狠人、段德到来,最终反杀敌人…

    最后,无始大帝的自评:

    “望断仙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余独立云巅。”

    “天道无始亦无终,万法尽头见虚空,一株青莲惊万古,九圣凌霄破苍穹。

    太阴太阳孰弱强,混化太极便称王;

    斗战压塌九天界,不败不灭不死皇。斩我明道唯乱古,太皇龙剑敌万夫,阿弥陀佛慧慈苦,道胎天证西皇出。

    飞升羽化长空耀,九黎王图显神通。

    狠人横扫三千界,轮回尽头见老疯。

    白衣神王惊艳久,盖世九幽傲骨风。

    红颜青丝怜紫月,凡尘一叶遮天中。”

    “远古神话文明和现代科技的冲撞融合,全书背景磅礴浩大。

    热血而苍凉,幽默而感动,玄奥而轻松,足以让你哭,让你笑,让你怒,让你傲,让你热血沸腾,让你苍凉无奈,尝尽人间百味。

    华夏玄奥十足,有书迷曾经这样说过:看完责天,你会开始怀疑华夏的历史。

    没错,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看了责天后爱上了中国古史,当然,也怀疑上了华夏所记载的正史。

    看完后记忆深刻的不只是主角,更多的是数不清的配角。”

    “额⊙?⊙!,责天不是很喜欢,我倒是喜欢李导的鬼催灯。”

    “握草,说到该催灯,印象里在《云南虫谷》中,胡八一和王胖子拿了献王的人头,被尸身穷追不舍,正危急时,胡八一说,大不了咱们让他掐死以后也变个恶鬼,占了他的老巢,看看是他献王老粽子厉害,还是咱胡司令变的鬼猛恶……MMP,这特么治好我的孤独症*^_^*”

    “其实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书中描写的分金定穴之术,以及各种盗墓倒斗的禁忌规则。

    我对此兴趣浓厚,这段时间里拜访过一些高人。

    其中一位在收了两千块学费后,教给我一首歌谣。

    他说自己所有盗墓的心得,都在这首歌里。

    我不想藏私,今天免费分享给大家。

    歌词如下:

    大河向洞留,天上的星星参北斗。

    第一句是说墓穴在朝着江河湖海的方向通常会留有洞穴,这往往是逃生的途径。

    第二句,斗是墓,北是方向,其实就是说用星象可以确定墓穴的位置。

    烁走咱就走,泥有窝有泉都有。

    第一句,跟着闪烁的光走,不要犹豫,这能救命。

    第二句,地上如果有泥巴,而且呈现窝状,附近一定有泉水。

    路见不平疑身后,该出手时就出手。

    不平之路,指山川丘陵。

    身后就是身后事,这里还是指墓葬。看过《鬼催灯》的朋友都知道,很多大墓都在山里,所以路见不平就非常可疑,要果断出手。

    风风火火闯九州。

    风和火对盗墓来说非常重要,凡开大墓,必在东南角点一根蜡烛。如果风比火强,蜡烛熄灭,必须立刻退出,不得摸金?。

    反之,则一切顺利。

    必须严格依据风风火火相生相克的道理,你才能闯尽九州之墓。

    怎么样,是不是很有收获。

    反正我是茅塞顿开,现在什么工具都齐了就差找到个墓了。

    记住这首歌,他能把你从生死的交点上拉回来!拉回来!!拉回来!!!来跟我一起唱:

    嘿嘿嘿嘿参北斗哇,生死之交已挽救啊。”

    “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哈哈哈哈好笑⊙ω⊙”

    “看了开头我差点就信了╭(╯ε╰)╮”

    “就喜欢看你一本,道*^_^*”

    “不看评论,我差点就信了!(?_?)”

    “说的好有道理的样子。*^_^*”

    “楼上是真的皮啊?”

    ……

    “其实,最让我佩服的还是作者这编写背景故事的能力,MMP,要不是俺们没经历过这个年代,还真以为有这么一个时期了!”

    这个倒也是,这里没有经历过抗战什么的,都是一直领先于世界的发展。

    “是呢,这本书的年代背景,总会让我觉得,这是真实存在的一样,感觉很玄乎,难道作者的文笔已经达到了是真是幻的地步了?

    不过这本书让我记得最深的居然是他们打马蜂窝的一段(现在想得我都饿了……):

    胖子满脸坏笑着说:“那倒不用,我昨天在团山子那片老林里见到一个非常大的蜂窝,你跟我去把蜂窝捅了,咱们弄点蜂蜜冲水喝,还可以用蜂蜜跟燕子她爹换兔子肉吃。”

    燕子是个姑娘的名字,她爹是村里有名的老猎人,我和胖子都住在她家里的知青点。他们父女两个经常进山打猎,时不时地请我们吃野味,我们一直觉得总吃人家的好东西有点过意不去,但是我们实在太穷,没什么东西可以用来还请燕子父女。

    于是我们就决定弄些蜂蜜回来送给燕子。俩人都是急脾气,说干就干。以前在城里我和胖子都是全军区出了名的淘气大王,捅个蜂窝不算什么,比这厉害十倍的勾当也是经常耍的。

    我怕迷路就找燕子借了她的猎犬,这是条半大的小狗,它是燕子自己养起来的。燕子给小狗起了个名字叫栗子黄,还一直没舍得带它出去打猎,见我们要去团山子玩,就把狗借给了我们。

    团山子离我们村的直线距离不算远,但是由于没有路,翻山越岭走了半日才到。这片林子极大,村里的人曾警告过我们不要进去,说里面有人熊出没。我们见过村中有个只有半边脸的男人,小时候就在这里遇到了人熊,好在燕子她爹及时赶到,开枪惊走了人熊,把他救了下来。但是脸还是被人熊舔了一口,人熊?的舌头上全是倒生的肉刺,一舔就舔掉了一大片肉。他的左脸没有眼睛耳朵,鼻子和嘴也是歪的,都四十多岁了,还讨不到老婆,村里的老人们说起他的事,都要流眼泪的。

    我们虽然胆大,也不敢贸然进入原始森林,胖子所说的那个蜂巢是他跟村里人去采松籽油时,在森林边缘发现的,就在林子外边靠近一条小溪的大树上。

    不过出乎意料的是,这蜂窝太大了,比我们以前捅过的那些加起来还要大,从远处看,就像是树上挂了一头没有四肢的小牛犊子,里面黑压压的巨大蜇蜂飞来飞去,嗡嗡声震耳欲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