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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二章 烈焰之灭
    3号法官抛砖引玉:“曹律师你应该很清楚辩方的杀手锏是什么。”
    曹云回答:“是的,那位包租婆。”
    3号法官道:“不想说点什么呢?”
    曹云一边切牛排,一边道:“我让朋友调查案发前后包租婆的情况,在见到徐父本人后,我决定不接本案。不过朋友归朋友,酬劳还是要给的,我就没通知我朋友停止调查。”
    “查到了什么?”
    曹云道:“有意思的是,案发当天是去年入冬第二天寒潮来袭。第一天麻将馆没有准备,打麻将也很冻手,麻友较早就散了。大概是十一点左右。正常情况下,包租婆一般玩到凌晨一点。”
    3号法官道:“就代表十一点回家对包租婆来说是比较特殊的,可以作为印象证据。”
    曹云道:“寒潮来袭的第一天,包租婆是十一点回家。第二天,店主购买了两个电风扇一般的小太阳,所以第二天也就是案发当天,包租婆应该是凌晨一点回家。”
    3号法官:“这坐实了徐父是凶手,那你为什么不站出来呢?”
    曹云道:“没有证据。店主不可能还保留小商品的票据,我无法证实店主是寒潮第几天买的小太阳。我只是主观逻辑推断,假设包租婆只有一天十一点回家,必然是寒潮来袭的第一天,不是案发当天。”
    3号法官:“曹律师,以普通法庭来说,检方目前掌握的证据能不能定徐父的罪?”
    曹云思考好一会:“检方很重要的证据来源两位证人,其他证据属于逻辑证据。比如说杀鱼刀,徐父可以坚持自己就是丢了。检方可以认为徐父丢刀非常可疑。”
    这把刀是徐娜送给徐父的礼物,徐父很珍视,丢了刀的徐父没有寻找,购买了一把新刀。就逻辑和情感上是说不通的。但是逻辑证据不是死证,无法依靠逻辑证据定案。
    比如甲平时吃半斤食物就饱了,一天,甲在店铺吃了一斤的食物。半小时后,怀疑甲偷了面包店的三明治,并且将三明治吃光。逻辑证据表明,甲是不太可能还能吃的下三明治,但是不能因为逻辑证据不对就排除甲的嫌疑。
    检方掌握大量参考证据,逻辑证据,旁证,甚至是物证和人证。其中人证为死证,人证成立,徐父必然有罪。
    曹云:“本次庭审,辩方动摇了检方的人证,按照道理来说最终很难定罪。”
    “按照道理?”
    曹云道:“你别忘了陪审团。严格来说检方缺乏死证,徐父应该无罪释放。但是检方掌握了大量的参考证据,逻辑证据,旁证,物证和人证。检方抛出这些辩方无法反驳的证据,陪审团必定判徐父有罪。”
    3号法官道:“你有没有注意到本案有一位证人,也是卖鱼汤的,并且是徐父的狱友。”
    曹云道:“我没有了解过他。”
    3号法官道:“听起来这位证人应该和徐父是朋友,证人和王侠是竞争对手关系。大家会开始猜想其中玄机。但事实很奇怪,这位证人和死者王侠是朋友。”
    “哦?”
    3号法官道:“两家店铺,都使用煤气作为燃料,比较长时间接触煤气,会造成人体器官的损害。两人曾经一起住院三天,原因全部是鼻炎。王侠因为长期吸入煤气,鼻子动过一次手术。两人就在医院认识。距离不算远,有时候他们打烊下班,会一起去留香街喝一杯。”
    曹云道:“我不知道此人的事。”
    3号法官道:“证人虽然是徐父狱友,但是出狱后双方没有联系,证人想改邪归正,不想再和狱友们有来往。不过,证人也不是什么君子。曹律师,你认为徐父杀人原因是?”
    曹云道:“偷钱,三万块,被发现,杀人。”
    3号法官道:“我要说的是,证人在案发当天上午找死者王侠借了三万元。而后没有王侠取款记录,可以认为证人把三万元借走了。证人本打算第二天还钱,听闻王侠遇害,想占点便宜,闷声发财,没有向警方说明自己借走了三万元。”
    曹云有些惊讶:“还有这么回事。”
    3号法官问:“既然如此,曹律师是不是改变了对徐父的看法呢?”
    “不,我对徐父的看法不在于三万元。”
    3号法官道:“我们是比较细致的了解本案后,认为徐父有可能被冤枉,所以才开本庭。曹律师是不是觉得是个巧合?”
    曹云笑:“我了解本案还没几天,烈焰法庭就宣布介入,确实巧得很。”
    3号法官:“也许你认为你身边有我们的人,我这里和你解释一下,所有的死刑判决案子我们都在跟踪了解。”
    曹云:“此地无银三百两?”
    3号法官笑了:“你认为可信吗?”
    “可信,我只是个小角色,不至于让你撒谎骗我。”曹云道:“而且你们对曹烈应该没有任何兴趣。”
    “说的好。”3号法官道:“是对你有兴趣,烈焰法庭很需要你这样的人才。今天请你吃饭的意思,就是想招募你。别急……听我说完。如果要求你成为法官,或者是主持工作,我相信你不会答应。本着人性的角度来说,我们希望你在日常工作中遇见冤案,或者是类似一些比较有意思的案子,司法系统无法拿下的案子,你可以联系我们。”
    曹云:“我隐约读出点意思,难怪你们收集的资料会那么丰富。”
    “呵呵,没错,有正义之士在暗中帮助我们。你不能否认,直到现在,烈焰法庭没有做错什么事。”
    “同意,不过我必须拒绝你的好意。我这人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卫道士。天下就没有什么精神值得我追寻,说难听点,我是没有灵魂和精神的人。我知道烈焰法庭很有钱,我喜欢钱。但是钱到了一定额度后,我肯定不会那么在乎钱。我追求富裕的生活,我的需求并不会很高,有钱就可以,不需要非常有钱。”
    3号法官:“你和你父亲真的很不一样。”
    曹云道:“也许就因为他有追求,我就没有追求。比如童年在家暴中长大的孩子,要么变本加厉,要么深恶痛绝。我属于后者,他的追求给我带来了很多痛苦,所以我是以他为鉴的生活。”
    “他听到一定会很难过。”
    “不,恰恰相反。他追求的是自我,他的自我是个人。我追求的是自我,我的自我是朋友,家人。他不可能因为我的想法而难过。”曹云道:“另外无论他能不能听见,我也得说一句。我母亲马上就要再婚了,卢群帮助了解了底细,对方人品相当不错,所以我本人不反对。我也希望不要有人反对,因为没有人有资格反对。”
    3号法官许久后道:“那好吧,我让人准备一下,晚上就送你离开。”
    “谢谢。”
    ……
    这次烈焰法庭送曹云就极其敷衍了,一辆普通汽车,车内放了帘子。乘坐的人随便可以把帘子掀起来,实际上曹云还真这么做了。不过黑灯瞎火,看不懂是哪里。心想烈焰法庭应该有所准备,所以也没有太执着。
    不知道睡了多久,曹云醒来,汽车已经停了,车门是拉开的。曹云左右看看,下车,汽车电动车门关闭,离开。
    又是黑灯瞎火……
    不对,这次好点,几百米外就有灯光,道路也很平坦。曹云看着汽车从灯光处过去。曹云朝灯光处走去,慢慢走近发现不对劲。最后站立在灯光附近,叉腰抬头看招牌:东方半岛。
    “喂。”曹云接电话。
    李墨:“曹云,转身,步行,离开。”
    “哦?”
    曹云转身,朝自己来的路走去,走了两百多米,一辆汽车路过,停在曹云的身边,一名男子出示证件:“曹律师,请上车。”
    曹云就上车了,还没开口,车内另外一名男子递过来手机,曹云接电话:“喂。”
    李墨:“你是从东方半岛里面出来的?”
    曹云回答:“我不确定是不是从里面出来的,但是我看司机是回到东方半岛内。”
    李墨:“你坐车坐了多久?”
    曹云:“不知道,我睡着了。”
    我x!李墨心中骂了句,问道:“庭审结束了吗?”
    曹云:“没有……因为发生了一些事,我就先离开了。”
    李墨:“什么事?”
    曹云想了一会:“庭审视频还没有上传吗?”
    “没有。”李墨感觉不对,问:“什么事?”
    曹云停顿一会:“有一位陪审人员遇害,男子,三十多岁,穿灰色夹克。烈焰法庭说,他暗中接触控辩双方,要求他们拖延时间,导致庭审节奏放慢,控辩双方在无关细节上扯皮……然后……处决了。”
    李墨许久没说话,曹云汽车内的三名男子神情怪异。
    曹云还是没忍住:“李课长,如果是我,我肯定不会让卧底这么送死。”人文为本的社会,不应该让人牺牲性命去添砖加瓦。
    “把电话给他们。”李墨:“送他去一课,录口供。”
    曹云坐好,后座男子挂断电话:“曹律师,不能怪李课长,李课长交代过这位卧底拖延时间。但是是在陪审下结论阶段暗中挑拨离间,让陪审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卧底不受控,有些自以为是。李课长一直担心他的安全。”
    曹云这才知道,这位卧底不是一课系统的人,是海关一位线人。他是a货的送货者,每天工作就是去码头运a货,送到指定地点。很早开始就是警方海关的线人,海关对a货没有兴趣,他们更兴趣是走私线。这位线人恰巧申请了陪审,恰巧被录取,向海关说明这件事。海关知道事情重大,通知了搜查一课。因此,搜查一课放弃了伪造身份,做出新卧底的计划。
    接下去是折腾了,录口供,警方相信曹云会说实话,但是还是一直引导曹云努力的回忆任何可能没说的细节。曹云去烈焰法庭三次了,对警方的要求心知肚明,不厌其烦的一遍遍的回忆。一直到了拂晓曹云才离开警局,打车回律师所。
    由于卧底遇害,警方采取了b计划,准备以无限资源来打这一仗。
    曹云回来的第二天上午九点,是警方认为的最终庭审时间,近千名警员和警备人员参与了这次行动,从海陆空三面包围东方半岛,突袭重点可疑地点。
    十一点左右,警方确定双子山为烈焰法庭所在地。围绕双子山一共有三个区域建筑,分别是垃圾转运场、火力发电厂和污水处理厂。三个地点互相距离比较远,其中污水处理厂处于闲置状态。
    东方租下东方半岛后,就在岛上进行一系列的基础建设,其中就有污水处理厂。但是后来根据环保部门的意见,污水处理厂所制造的污染要超过东方山庄直接排泄生活污水的污染。由于是生活污水,不存在工业和医疗污水,环保部门建议通过简易的净化后直接排向大海。环境部门进行监测,结论是不会影响到海洋生物环境。
    在东方山庄山脚下再修建了一个微小型污水处理厂,管道直接通向大海。原本的污水处理厂从建成开始,还没有运作过。在原有的地下结构中,有人进行了装修和变化,雇佣了数个工程队,用两年时间进行总时间一个月的施工,最终建成了烈焰法庭。
    烈焰法庭的人早就撤离,警方突袭见到的全部是因为各种原因到烈焰法庭中的人,甚至连一名普通的警卫都没有遇见。没有收获是警方和曹云意料之中的事。行动人员太多,肯定会走漏风声。
    接下去就是调查,谁批准了工程项目,怎么申请的出入半岛通行证。
    这里要特别说明下污水处理厂的地利,其是双子山最靠西南海边的位置,原本打算污水经过处理红颜排放到大海。污水处理厂距离最近的垃圾转运场还有二十公里的路程。因为东方有钱,基础设施建设很到位,有专门的公路通向污水处理厂。换句话说,有人把污水处理厂给拆了,岛上的人都未必会知道。
    但很显然,这件事肯定有东方山庄的人搀和在里面,并且有一定的职务和权利。至于到底是谁,警方暂时无法下结论,他们还不知道东方山庄管理体系是怎么运作的。在警方突袭结束的第三天,李墨亲自带了四组探员进入东方半岛,对烈焰法庭前因后果进行全面的调查。
    不管将来调查结果如何,烈焰法庭最终还是被警方所覆灭,徐父案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成为烈焰法庭的句号,最少是东方半岛的烈焰法庭已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