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恶毒总裁的白月光[穿书]_御书屋 作者:豆大王
分卷阅读84章节
成为恶毒总裁的白月光[穿书]_御书屋 作者:豆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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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我本来就打算过段日子后,风头过了就回去找你,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你,我知道你也一样,这世上再也找不到像你一样更爱我的女人了。”他将人抱的紧紧的。
大抵人都很贪婪,他在得到梦寐以求的权力和财富后,又开始渴望睛神上的追求,想要爱情了。
可是想来想去啊,他唯一真心爱过女人只有年轻时的叶明月,相信对每个男人来说,初恋都是不可忘怀的,尤其这个初恋还貌似一直很深情不悔,温柔美丽从未变过。
林东平走到今天,高高在上,身边却没有一个知心的人,以前可以不在意,但是现在却孤独又寂寞。
“可是晚了,你跟我,已经错过很多年了。”叶明月摇头,使劲推开他。
“不晚啊,明月,我对你的心如同你对我,当初如果不是孟天兰的介入,我根本不会离开你,我那时不知道你怀孕了,我只能对她负责,在孟天兰这件事上,是我对不起你,我只是一时糊涂,那都过去很多年了,我们现在都还年轻,我已经成功了,我们有的是机会。”
叶明月不由齿寒,“不管当初怎么样,现在你也已经是孟家的女婿,你的妻子还躺在医院里,你说这种话,又对得起谁?”
“对得起谁……那又有谁对得起我?!你看我表面光鲜,可这十几年来,你知道我过的什么日子吗?孟家的入赘女婿,说出去人人面上恭维,私底下已经嘲翻天了!每个人都在笑话我,孟家这些佣人们,随便谁,只要孟天兰一句话,我就喊十遍都使不动,之前这里的那个徐妈,她说话都比我管用!孟天兰每天把我当孙子训,她是我的妻子,可是她压根看不起我!总嫌弃我这也不行那也不好,是我想不好吗?”
“还有孟家那两个老不死的,孟天兰的妈就是个公主病,在她疯之前,每天总要音阳怪气刺我几百遍,她爸爸更没拿我当自己人,让我签一大堆条条款款,生怕我拿走他们孟家一针一线,在这种环境下,我没疯掉已经是奇迹了!”
叶明月深深吸了口气,不想跟他说这些,“我今天不该来,汤已经炖好了,等会儿记得给云云送过去。”
她脱下围裙收拾东西就要走,林东平回忆往事,越发觉得难受,他的人生中,只有一个人会一直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一心一意相信他觉得他一定会出人头地,在她眼里,他是最好的。在以前,他的心里全是财富权势,对叶明月的这点感情实在微不足道,可是现在他已经得到一切了,他现在想要的是曾经叶明月这样的憧憬崇拜的眼神,那让他觉得,自己真的很厉害。
“明月!”从身后把人抱住,“我有多久没有这样抱着你了,你好久都没喝过我亲手煲的汤了。”
“回来吧,我已经把一切都为你准备好了,我们有钱了,有女儿,有房子,我们一家人,幸福又快乐。”
推开他的手,叶明月提上箱子,“东平,你如果真的还对我有感情,就对云云多关心,她现在情绪很不好,你知道吗?”
“那你之后每天都过来做饭,我会让她回家吃,你还可以亲自看看她,给她夹夹菜,多好。”林东平看着她的侧颜。
叶明月垂眸,她自然是知道他隐含的意思,似是慌了,最终低低道:“你让我想想吧。”
出了孟家大宅,叶明月眸光轻闪,回身看了一眼这栋豪华别墅,林东平正站在某间窗前看着她,像是被抓包的小偷,她急忙缩回眼神,林东平勾了勾唇,笑了。
叶明月骑上电动车,头盔下的神色全然冷肃,这次她不是故意瞒着女儿的,只是,他们很快就要出国上学呢,大人之间的事,就由大人解决吧。
于是,在叶筝跟闫正北出国后,两人找着工作,大学刚上了半年呢,女主就麻溜的跟着过来了。
这让叶筝心头一跳,这狗剧情,神了啊!
女主都几乎换了,剧情都扭曲成麻花了,它还能坚持不懈的走主线,真坚强。
孟云云原本是国nei某所大学,不知道出了什么情况,这次跟原剧情进入海樱的时间线差不多,再次脑力爆发出国跑海樱读书来了。
不过不同的是,她这回遇见叶筝两人不再是以前那样温温软软的一团了,而是带了刺似的,眼神那是又恨又纠结,无比的复杂,让叶筝直叫不好,莫非张安慧的病开始传染了?一个两个的,靠脑补活命呢?
不过相比张安慧那神经病,非要选一个处在同一空间,叶筝还是选择女主吧。
“我回来了。”闫正北反手关上门开始换鞋。
叶筝将简单的两样菜端上桌,又进屋端汤,“今天又加班了?看你累成这样,要不换一个吧。”
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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