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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鬼夜行之极道贱师_分节阅读_171
    发动了这些人马,也依然找不到他们,这才知道事情大条了,这三人真的失踪了?如同盐掉到水里,完全化开,简直是人间蒸发!
    一开始常建以为是百里葺麟下的黑手,但是看百里泉焦急的样子也不像装的,大约真和他们这只势力无关。
    现在整个大周都没有他们的踪迹,早些年,孙华透在各国的产业也都悄然变卖,只有在赵国的那个特产连锁店,并没有易主,却由欧阳光曦接了手,暂时帮他看管着。只等找着了主人,再交还给他。
    毕竟在赵国的这些店,是孙华透幼时的最初创业,对他来说意义重大,怎可轻易就贱卖给他人?
    那孙华透、常溪、白几度三个家伙到底去哪了?
    这依然是个谜!
    轩辕国现在是最稳定的时候了,因为轩辕胤仕还正处于最巅峰的中年时期,而他又后继有人——那个轩辕设,自从有了左膀右臂,一文一武辅佐他,现在正像一位贤能的继承人!看看他在北海郡帮轩辕不卓把那里治理得这样好,便知道了。
    这四五年间,北海郡的变化可谓翻天覆地。当时拉达幕大会一结束,轩辕设就像火烧XX似地准备往回赶,说是轩辕不卓在北海郡已经束手无策了,天天加急快报催着呢。
    钟凤舞和杜燕是死活也再不想离开常建,更不愿意日日要和轩辕设这家伙在一块。不过常建好说好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说服他们俩继续回到北海郡了。因为老师说了,要“捍卫他们的革命果实”,“不能让李豹的牺牲毫无价值”。
    是啊,只有让北海郡的百姓富足,才能对得起当年他们的拼死保卫、血战到底。
    打江山易,守江山难。
    更何况是把守江山的重担交托给轩辕不卓和轩辕设这两个猪头身上。
    这帮孩子里最有头脑的是常七,接下来便是脑袋灵光的钟凤舞。他的学业也是拔尖的,而且贵在能随机应变,触类旁通。与人斡旋也非常有手段。这便天生可以当师爷,当外事交涉员啊。杜燕也又是一众孩子里武艺最好的,最爱练兵治军的人才,所以他便可以顶了李豹统领的缺,在那做个卓越的武将。
    那轩辕国,一时多少青年俊杰!
    就连在北海郡那个小小的迷雾岛,最近也有一个年轻人闯出名头了!
    是个剑客?或是侠士?
    不,不!他是一位铸剑师。
    剑客侠士若是没了剑,还叫什么大侠英雄?所以要做英雄,必得先有一把好剑。
    他的剑呵,千金难求。因为纯手工打制,成千上万把里才有一把是他满意的。而就算是视作瑕疵的刀剑,在寻常人看来也是极品中的极品。虽然那些剑他绝不承认是他的出品,而是草草的在剑身上涂鸦一个字——弃。
    而正是这些他废弃不用的瑕疵品,居然帮他在整个大周打响了名头,而且一剑难求。而让人想不到的是,他那个涂鸦的弃字,也成了他出品的标志,无从冒充。
    那他打制出的自己满意的正品,该有多惊人啊!
    武器迷们心急火燎,拭目以待!
    北海郡迷雾岛上,正是寒冬腊月,外面积雪很是厚实。一个男人,从层层炉灰中钻出来,如同一个灰炭里滚过。全身上下却只着了短裤,露出一身纠结的肌肉,但又不过分夸张,依然有着青年特有的好身材和柔和的线条。
    他挥一挥汗,露出红黑的额头。
    是啊,在锻炉旁边,又怎么会冷呢?
    不但不冷,他现在心中也因兴奋和激动而热血沸腾,全身都像燃烧起来了。
    他随意地擦了擦脸,像是拂去古画上的尘埃,露出一双明亮的眼睛。虽然那眼睛有些倦意,有些血丝,睫毛上还堆积着层层炉灰。
    但他的眼睛在笑!
    他终于孩子般跳着脚,高呼着:“这把太完美了,可以送给老师!”
    炉外那个一脸皱褶的倭国制刀好手,平素常常对着他那年青人铸的剑摇头的严厉的老人家,现在看了看那把剑,冷峭的脸上破天荒地露出一丝肯定,细看了那剑很久,居然重重的点了点头,越看越激动,最后猛地捉着年青人的手,老泪纵横。
    有生之年,终于可以看到倭国刀道与大周传统铸剑工艺的完美结晶,死也瞑目了!
    赵刃锋高兴极了,这位倭国的老师傅也认为是好剑,必错不了啦!
    终于打出一把可以配得上老师的剑了,他若拿着这把吹毛断发、削铁如泥的宝剑,一定潇洒极了!
    而他,也终于可以向他证明自己的才华了。
    他小心翼翼的在刀柄接缝处的留白那里刻下了一个精美无匹的字——常。
    可这个字用了他一下午的时间,以前他写下“弃”字时,只不过三秒的时间。
    他决定以后自己所有的合格品,都会有这个特殊的标记“常”,因为他也是常家军团里的一员啊,就算这些年他一个人闷在岛上,常建只过来看过他两次,但是他的心却时刻与他们在一起。他,也是常家军团里不可缺少的一员,必须的!
    这一次,他可以暂时关了这工作了五年的锻炉,亲自去找他们,去晋国。
    晋国的这四年,平静之中也有动荡。
    戈多尔王的身体日益差了,若不是有十九和常建在那里,他早已经挂了。
    而正是拉达幕节快要结束的时候,他积劳成疾,直接晕倒在了高台上,若不是有小神医及时施救,后果不堪设想。
    这也正是后来常建他们一行人在晋国呆得这么久的原因。
    以常建现代人的眼光看,这位戈多尔王有糖尿病,十九说中医上叫“消渴症”。除此之外还有血压高、冠心病、风湿病。总之,都是些老年人的常见病,但在那个时代,医治却不易。所以慢性病还得耐心诊治,并不是开个刀做个手术就能好的。
    这一悉心调养,戈多尔王便侥幸地多活了几年。
    第一百五十四章 永葆青春的秘诀
    作为一个修罗,呆在同一个地方太久,是很危险的。
    因为时光在所有人身上流淌过,留下岁月的痕迹。而对于他却是停滞而眷顾的。
    常建现在依然还是老样子,甚至比初来这个异世时的气色好多了,唇红齿白、丰神俊秀,整个人显得更年青。
    莫无暇对于自己的样貌和身材是最在意的,特别是她又新添了位小世子,中年再添丁,产后便不像年青时那样容易恢复。她苦恼的想着各种法子纤体美颜,甚至找到常建,问他为何保养得这样好。
    常建  地望着莫无暇,如坐毛毡。他自从多年前在月姑娘泉的那次偷听事件以后,就有些惧怕这位腹黑娘。他总不能说,因为我是修罗,靠吸取元阳活着,有着自愈的神奇能力,能飞天,会魔法,而且还不会老。